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電訊及有線電視一名前推銷員,涉在2016年至2017年間多次假借提供上門服務,分別哄騙屋h兩男1女,包括一名智力偏低的事主及兩名長者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合共取得逾11萬元用作賭馬及賭波,被告上月在區域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盜竊共13項控罪,法官昨在判刑時指,被告處心積慮犯案,3名事主既有低智商者及長者,屬社會弱勢一群,判被告入獄20個月。
男被告陳常柏(34歲),內地出生,其後移居香港。其妻亦是內地人,持單程證來港後因住所狹窄,終離棄被告,兩人的6歲兒子則交由被告雙親照顧。
法官指,被告沉迷賭博,欠下賭債10萬元,他處心積慮,利用電訊公司職員身份犯案,違反誠信,其後更變本加厲,騙得事主提款卡及密碼進行提款。案中3名事主均屬社會上弱勢人士,被告已將騙得的金錢花乾花盡,無力償還,須判處監禁。
被告上月2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及11項盜竊罪。
案情指,被告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職香港電訊推銷員,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則任職有線電視推銷員。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間,被告前往男事主區學全(44歲)位於藍田啟田h的家中推銷,交談時發現他智力低於常人,遂訛稱替他安裝內地電視頻道、Wifi及購買智能電視機,分別騙得1,300元、1,500元及兩萬元。其後,被告再多次主動聯絡事主,要求事主給他錢,先以轉賬方式取得款項,後來索性取走提款卡及密碼,先後盜取2,000元、1.2萬元及1.84萬元。
被告又涉在2017年8月至9月期間,在藍田德田h及牛頭角上h,分向兩名有線電視客戶,即在庇護工場工作的女事主龐桂霞(53歲)以及男事主江永添(71歲),要求交出提款卡及密碼,訛稱作公事之用,其間分別盜取共計4萬元及1.9萬元。
被告在2017年10月被捕,警誡下稱:「冇錯,係我做鵅C」對於案中涉及一名智力偏低的受害人,被告則稱「不論以什麼理由哄騙事主,他都會交出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