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署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最新立法議程,文件列出政府將於本立法年度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14項法案審議,包括修訂《逃犯條例》。文件指出,修例是使香港可與任何現時未有簽訂有效長期移交逃犯協議的其他地方,進行個案方式移交安排,修例可使《逃犯條例》適用於任何其他地方。
原訂於本立法年度上半年展開審議工作的《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和《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就延至下半年審議。同樣於下半年展開審議工作的還有《醫療儀器條例草案》及《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此外,行政署移除了《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旨在於香港設立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及規管在無力償債情況下營商的條文。當局稍後將就最新建議與相關持份者溝通,希望在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