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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路觀察】提升海外派員稅務管理

2019-04-02

王歡 德勤僱主人力資源全球服務組合夥人

康婕 德勤僱主人力資源全球服務組高級經理

「一帶一路」建設帶動了沿線國合作共贏,促進跨境經營活動和人才跨境流動。海外派遣員工的管理涉及簽證、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等問題。如何提升海外派員的整體管理水準,加強稅務風險管控,成為企業在國際化運營的重點之一。

某中資企業大力發展海外業務,從中國總部向若干個國家及地區的分支機構及合資企業派遣眾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銷售人員。海外派遣期間,大部分海外派員的薪資由母國和派駐國所在地的企業分別支付,並僅就當地支付的部分收入在支付地申報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某派駐印尼的中層管理人員,在結束任職後申請註銷納稅人識別碼的過程中,被稅務審計官員質疑其薪資低於同行業的一般水準,進而發現其未就派遣期間在母國發放的工資在印尼進行納稅申報。

由於企業和海外派員事先未就各自的責任及稅款負擔比例進行明確規定,企業補繳稅款後,無法向海外派員收回理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稅款。

其他海外派員是否面臨同樣的稅務風險及有關問題,例如如何建立有效的機制,明確企業和海外派員各自的扣繳及納稅申報義務,以及稅款負擔比例?如何改善海外派員個稅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

對印尼課稅制度的調研結果顯示,印尼也是依照所得來源地原則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國家之一。海外派員因在印尼任職、受僱、履約而取得的所得,即便不在印尼發放,也屬於來源於印尼的所得,而需要在印尼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其他海外派員的納稅申報情況進行排查,分析是否還有類似的稅務風險,估算該風險所帶來的稅務及財務影響,探討可行性解決方案。

因此,要建立稅務平衡政策,為海外派員提供公平一致的稅收待遇,使個人要承擔的稅額相當於其未被派遣時在母國支付的工薪上的稅額。稅負平衡政策使得海外派員不會因派遣而產生稅務損失或收益,亦避免派駐地的稅負高低成為派員是否接受派遣任務的考量因素。

在完善海外派遣及相關稅務政策的同時,建立海外派員溝通機制。派遣開始及派遣結束前的稅務政策溝通會,有利於幫助海外派員了解自己所應承擔的母國與派駐國納稅申報義務,以及需要個人承擔的稅負。

審閱並完善企業海外派員的管理制度,明確海外派員個稅管理制度中的權責劃分、流程化管理、員工稅務協助等方面內容,會使企業的海外派員管理有據可依。

總體而言,海外派員的管理涵蓋諸多方面,任重道遠。企業應進行統籌規劃,根據派遣周期內各環節的不同特點進行分段管理。提前了解派駐國各項規定和稅制,預先測算派遣成本,加強對派駐國稅務申報動態監管。可以說,關注海外派員結束派遣期時的稅務清算和歸國管理,是企業管理海外派遣員工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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