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人民政協 > 正文

做好生態保護紅線職能部門劃轉的銜接

2019-04-18
■生態保護紅線不管屬於哪個部門職能,都是環保重要工作。圖為甘肅張掖高台縣黑河濕地及兩岸。 新華社■生態保護紅線不管屬於哪個部門職能,都是環保重要工作。圖為甘肅張掖高台縣黑河濕地及兩岸。 新華社

中辦、國辦2017年2月發佈的《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確定了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與嚴守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指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勘界定標,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根據任務分工,前期主要由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發佈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規範。目前,15個省份已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並獲國務院批准;其他省份已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初步方案並上報國務院;2020年底前將實現紅線勘界落地並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

本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後,生態保護紅線的管理職能將從生態環境部劃轉到自然資源部,為做好工作過渡,有必要就工作目標盡快達成共識,確定優先順序和程序,避免出現銜接問題。

為此,農工黨中央建議,生態保護紅線制度設計需要在「五位一體」總體佈局中加以考慮。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是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中的專項制度,應考慮與相關法律的銜接。生態保護紅線是一個集成概念,其與現行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世界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區存在重疊。重疊部分遵守原有規定,同時遵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嚴格管理制度。在生態紅線保護制度建設中,要考慮與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涉及的法律相銜接和統籌。

釐定管理主體的上下、左右、前後和內外關係,按照專業化及權責對等原則分配各自權責。生態保護紅線管理中涉及中央與地方、發改、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旅遊、水利、農業等多部門;涉及自然資源所有者、監管者及這些身份所賦予的相關權責;涉及紅線劃定、落實、監測監管、問責等管理周期權責;涉及目標衝突、管理對象、管理客體的交叉重疊;涉及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管理、下游開發等不同的專業領域以及機構改革後的職能交接,因此應按照專業性、職責對等原則分配權責。

重視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法和劃定認證程序。多維度的考量和抉擇生態保護紅線內人類活動的控制,建立階梯和彈性機制。借鑒國際經驗並考慮中國實際,通過生態保護紅線功能類型、活動類型(負面清單列表)與規模、環境擾動和生態環境破壞程度(標準)、臨時性還是永久性、歷史存在情況、累計影響評價監測等不同維度來規定。考慮生態保護紅線毗鄰區控制問題,避免犯「劃界的謬誤」。

建立數據、信息、知識、科學整合的支撐體系,以及多元化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生態管控和修復。利用現代化的手段和政務信息平台等工具,集成整合生態紅線保護全流程管理中形成的數據、信息、知識和科學,建立共享機制。探索建立自然資源所有權徵收、產權置換、異地補償、環境保護役權制度、社會參與制度、稅費抵免制度、激發市場機制等措施促進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目標的實現。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