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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漢:賦予港經濟五大優勢

2019-04-27
■鄭國漢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鄭國漢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回歸以來,香港的經濟保持平穩發展,各項指標均居世界前列。香港嶺南大學校長、經濟學系講座教授鄭國漢昨日指出,要把握「一國兩制」下的機遇,要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一帶一路」發展的機遇變成具體的商機,特區政府和工商界的心態至關重要。

鄭國漢指出,基本法第五章第一百零五條至第一百三十五條為特區的經濟制度和運作方針設立了基本框架,制定了跨越1997年7月1日的本地政策和國際協議的過渡安排,包括財政、金融、貿易和工商業、土地契約、航運幾大方面,為香港的財政、金融、貿易和工商業發展供了其他經濟體沒有的機遇。

鄭國漢指出,基本法為香港經濟發展提供了五方面的優勢:

一是法律保障,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條和第一百零六條規定,香港特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企業所有權和外來投資;

二是財政自主,基本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的財政收入不用上繳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會在特區徵稅,特區亦不用分攤國防費,令更多資源可以用於特區本身的發展,否則香港政府和香港企業和市民的儲蓄總量必然下降;

三是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四是獨立關稅區保持香港自由港地位和相關政策;

五是保持香港的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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