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斥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 製造恐慌 破壞法治基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為阻撓修訂《逃犯條例》等,將修例形容成港人「人人自危」,又聲言法庭「只看表面證據」,無法判斷是否應批准移交疑犯云云。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條例草案還未正式審議,反對派已經不斷發放很多誤導性的言論,務求引起市民的恐慌,更不惜詆毀法庭的把關能力,加強阻撓的合理性。他們批評,反對派不應為了某些政治目的,而破壞這個得來不易的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不少市民也強烈譴責反對派侮辱市民智慧的言論,他們表示並不擔心會出現反對派所說的情況(見另稿)。
陳曼琪:散播歪理 非港之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違法就應該受到懲治,而今次修訂《逃犯條例》的目的,是要維護公義,打擊犯罪,以免香港淪為「逃犯天堂」。她批評,從近日反對派在立法會的言行,用盡各種的手法拉布阻撓,甚至散播各種歪曲及不正確的言論,透過散播誤導性的「洗腦式陳述」,製造恐慌,甚至詆毀法庭的把關能力,不擇手段,以期達到某些政治目的。她說,這種政客,實非香港之福。
馬豪輝:修訂條例 彰顯公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馬豪輝認為,《逃犯條例》修訂是為彰顯公義。他強調,若要啟動移交程序,須經過行政長官及香港法院多重把關,透過香港完善的法律制度,進行審理,保障香港不會成為「逃犯天堂」。他說,社會上對草案有不同意見,應透過審議過程,讓特區政府作出詳細解釋。
他並批評反對派近日拉布行徑及誤導言論,提醒有關人等不要有意無意做出詆毀香港司法制度或法庭能力的言論,不應破壞來得不易的法治基石。
馬恩國:肆意炒作 造勢選舉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根據《逃犯條例》第五條,法院會就移交申請把關,而這次提倡修改《逃犯條例》,並沒有修改第五條,故被移交者,若有任何異議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對於反對派不斷散播「隨時被捉」,及政治人物「被害」的歪論,馬恩國批評反對派肆意政治炒作,只是想為今年11月區議會選舉和明年立法會選舉造勢。
劉嘉華:誤導市民 毋須恐懼
「公法里程」主席、律師劉嘉華表示,在談及《逃犯條例》修訂上,反對派不斷牽扯一些政治事件誤導市民。事實上,政府已經多次強調,政治罪行不包含在內,市民毋須恐懼。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丁煌指出,是次修例強調雙重的保障,除了特首簽發證明書以啟動個案移交程序,法庭也會把關,但反對派以片面的方式作討論,做法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