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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豪:三審制嚴防濫用移交

2019-05-25

「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召集人、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

香港的法律相當完善,且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會對移交逃犯起到把關的作用。他解釋道,律政司收到申請後,會對證據和資料進行審查,行政長官參考律政司意見,發出授權進行書後,疑犯還可以通過司法覆核來檢視行政決定是否合理,所以政府部門以及律政司在處理移交案件時都相當謹慎。

同時,疑犯還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香港實行三審制,被駁回了還可以繼續上訴,相信這種多重把關的機制很難被濫用。

香港法院審理外地提供的證據時,法官可以嚴格依照香港的法律規定,做出公正的審判。一些反對派中人質疑香港法院審理移交申請時,因為許多人證、物證都在國外,無法傳喚證人和核實資料,那反對派推崇「港人港審」制度時,為何不考慮境外取證的困難呢?

在印度的移交申請個案,歷時4年還未定論,就是因為法院審訊嚴謹、嚴肅。所以市民大眾根本不需要擔心反對派所謂「所有人都會被移交」的言論。修例通過後,移交申請可能會增多,但特區政府資源豐富,可以按需增加司法機構的資源來處理申請,一定不會減少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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