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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狎童疑犯 或猥褻四女童

2019-05-25
■控方透露龍緯汶在案中疑涉及4名受害女童。資料圖片■控方透露龍緯汶在案中疑涉及4名受害女童。資料圖片

昨提訊龍緯汶全程「頭耷耷」 案件押下月26日再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反對派地區幹將、關注在港少數族裔權益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涉嫌非禮兩名女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控猥褻侵犯、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5罪,他昨被押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全程「頭耷耷」。控方透露警方找到第四名疑受害的6歲非華裔女童,需時約見該女童及其父母,申請將案押後,龍緯汶繼續還柙,案件於6月26日再訊。

被告龍緯汶(44歲),報稱社工,繼本月20日首次提堂後,昨再上庭應訊。控方在庭上向裁判官交代案件的調查進展時指,本案原本涉及兩名女童X及Y,在上次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安排了認人手續,惟Y、即第二名證人不能認出被告,而Y的母親則能認出。至於控方上次提堂時提及警方找到第三名懷疑受害的6歲女童,警方已為該女童進行錄影會面,但該女童不能說出實質情況。

6歲非華裔 下周才回港

不過,控方續披露,除了上述3名女童外,警方再找出一名6歲非華裔的懷疑受害女童,但因這名女童的父母現不在香港,有可能下周才回港,故申請押後案件以便警方約見其一家三口,而警方也會繼續調查是否尚有其他受害人。龍緯汶昨在庭上「頭耷耷」,被押離法庭繼續還柙候訊。

龍緯汶被控五項罪名,包括兩項「猥褻侵犯」(非禮)罪,控罪指他在本年3月某日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猥褻侵犯女童「X」;及在本年4月26日同在上述地點猥褻侵犯同一女童「X」。

至於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則指被告在2017年某日於香港泳池更衣室,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在去年11月4日於荃灣象山h的住所內,向另一名女童「Y」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而龍緯汶被控的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在本年5月17日於其住所內管有19張兒童色情照片,及一段兒童色情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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