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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針對重犯 市民毋須過慮

2019-06-03
■李家超(右)和鄭若驊昨赴電台節目講解修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李家超(右)和鄭若驊昨赴電台節目講解修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李家超:廣納意見提高門檻 不會改變港司法制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對於《逃犯條例》修訂,政府早前提出3方面共6項額外措施,同時向特區政府提出移交要求的國家或地區,必須要由當地的中央級別機構提出以及加強人權保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政府近日就《逃犯條例》修訂提出額外措施,是綜合市民和學者的意見,強調修例不會改變本港的法律制度和審訊制度,只是將現有法律剔出地理限制,以及由特首啟動移交程序。他重申條例針對的是殺人犯、涉強姦等嚴重罪行者,一般市民不會有影響。

李家超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中強調,移交需要符合「兩地同屬犯罪」原則,同時移交逃犯,在內地只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交移交請求。他舉例指,若採訪有政治意見的人就不會被移交。

重申續向公眾釋細節

他表示,香港過去與20個國家和地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只有涉嫌嚴重罪行的疑犯才會被移交,其實條例是保護香港居民,大家毋須過慮。香港市民可能沒有時間了解法案的細節,因為始終是涉及到法律專業條例細節,強調會繼續面向公眾解釋法律的細節。

對於政府提出的提高移交罪行門檻至7年或以上,李家超強調不是傾斜商界,而是綜合考慮提高了移交門檻。

對於近日來一些學校和校友會「被聯署」反修例,李家超說明白修例議題具爭議性,但希望市民給機會他們繼續努力為條例解讀。

鄭若驊:可添額外人權保障

另外,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出席同一場合,被問到《逃犯條例》修訂是否仍有修訂空間。她表示,政府有聆聽市民意見,盡量解釋當中的操作,而按規定,昨天是提交所有修訂的期限,要等待立法會主席決定如何處理相關事宜。她又指,收到不少修訂建議,相信立法會內部屆時會處理。

就早前3位匿名法官接受外媒訪問時稱,對修例感擔憂。鄭若驊指,基本法保障司法獨立,亦不可隨意解僱法官,同時法官在司法宣誓時,內容亦包括無畏無懼、不偏不倚等。

對於額外的人權保障,鄭若驊亦於節目後重申,額外的人權保障若有需要時會加入移交的協定條文,香港和申請方都會簽署,保持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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