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為抹黑修例,一再以口號誤導市民,包括所謂「香港犯例,大陸(內地)坐監」、「講中國(內地)壞話 將會拉你返中國(內地)」云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昨日在會上指出有關情況,並希望局方能夠澄清。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再次強調,香港犯例,一定是香港法庭審訊的,不存在移交;至於「講壞話」就「拉返內地」也是不存在的,強調言論自由受法律保障,在香港說任何事都是不觸犯刑事罪行的。
陳恒鑌在會議上展示出兩張反修例團體的宣傳海報,上面寫有包括「香港犯例,大陸(內地)坐監」、「逃犯條例,辣過廿三」及「講中國壞話 將會拉你返中國(內地)」等字眼。陳恒鑌說,這段時間,很多市民都很關注修例,但他同時注意到,街上多了很多非法掛出來的橫額,也有不少議員走到街上開街站,製作充滿謬誤的精美宣傳品,擔心這些字眼會嚇到市民,因此希望局方能夠澄清。
宗教政見非移交理由
李家超除了指出有關宣傳品內容的問題外,還一併回應了其他有關查詢。他表示,有人提出涉及宗教的移交問題,但強調內地教會或相關神職人員都不會被移交,除了因為條例列明涉及宗教的不移交外,「在香港,沒有人會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觸犯法律,所以是不會移交的。」教育方面,李家超說,那些過往在內地參加考察、學習的人,如果曾經作出評論或批評,亦不會被移交。
他指出,在香港,言論、批評或者涉及學術上的,都不違反香港法律的。
至於採訪「異見人士」或者提及到敏感問題會不會被移交,李家超重申,香港是有新聞自由的,在香港進行採訪不會觸犯刑事罪行,不可能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因此不會被移交。同樣,藝術創作包括歌曲、影視作品或出版書籍批評某些政治人物、表達政治意見等,因為在香港不構成刑事罪行,亦不會被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