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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星引渡案 今釐清法院司法權

2019-06-05
■大批身穿避彈衣警員在東區法院外戒備。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大批身穿避彈衣警員在東區法院外戒備。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印度裔香港居民文子星,被印度當局指參與恐怖活動及列作頭號通緝犯,並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印度政府早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申請引渡其回國受審,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控辯雙方爭議裁判法院有否司法權審理有關人權及酷刑聲請等事宜,辯方律師指印度人權狀況不及香港,回國或遭迫害,因此反對引渡申請。裁判官將於今日決定如何處理涉及人權的司法管轄權問題。

30歲的文子星(Ramanjit Singh)昨晨由囚車送到東區法院時,全程由警車護送,大批身穿避彈衣,手持長槍的警員在法院外戒備。是次聆訊由彭亮廷裁判官審理,資深大律師華偉思(Wayne Patrick Walsh)代表印度政府提出引渡申請,辯方文子星則由楊艾文大律師做代表。

控辯雙方昨爭議裁判法院有否司法權處理本案有關《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以及人權等事宜外,辯方續指出有證據證明文子星在印度受盡酷刑對待,涉及人權爭議。

控方則指,裁判官在處理交付審訊程序中,並無司法管轄權處理有關《人權法》的理據,只可處理有關《逃犯條例》的理據,且現時印度政府提出的指控已有足夠表面證據,本港法庭亦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本案。

又提議法庭先讓入境處的「統一審核機制」審理並决定是否批准文子星進行「免遣返聲請」及「酷刑聲請」 後,才審理應否引渡文子星到印度的事宜。

裁判官彭亮廷指,需時考慮控辯雙方陳詞,押後至今天裁定該庭有否司法權去審理有關人權及酷刑聲請等事宜。

聆訊今早繼續,而本案整個引渡聆訊預計需時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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