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撮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正式宣佈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工作,希望令社會盡快回復平靜,並承諾會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以開放的態度全面聆聽社會對條例草案的意見;以最有誠意、最謙卑的態度接受批評、加以改進。■節自︰《林鄭:暫緩修逃例 諮詢研後續》,香港《文匯報》,2019-6-16
持份者觀點
1.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特區政府會繼續以最大的耐性、誠意和市民溝通,多做實際政策的工作,包括經濟、創科等方面的工作,希望可以讓社會盡快回復平靜,而香港社會正正需要做事的人,無論在應對經濟下行的風險或滿足市民在房屋方面的需求、人口老齡化方面的挑戰、醫療壓力,都需要有一個能辦事的班子為社會做實事,會繼續努力。
2.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警方絕對尊重市民理性、和平地表達意見,以「暴動」來形容當日情況,其實是指就某些人的行為涉嫌干犯「暴動罪」,並非形容整個活動為「暴動」,就「暴動罪」的檢控門檻是非常高的,警方除需搜集足夠證據外,亦要諮詢律政司的意見來決定是否最終提出檢控。
3. 建制派「班長」、立法會議員廖長江︰以目前的社會環境,政府再次提出修例的可能相當低,而既然林鄭月娥已向不同的團體道歉,並公開向市民作出真誠的道歉,已經足夠。
4. 民建聯主席李慧k︰特區政府提出修例,是為了彰顯公義及填補法律漏洞,但因溝通解釋工作不足,令市民存有憂慮甚至引起大型遊行及衝突。
5. 街訪市民︰特首致歉是以社會大局為重、免社會繼續撕裂才透過致歉讓風波告一段落,「她忍受委屈主動『癆i』,我們不僅不應怪責她,還將更加支持她施政。」
多角度思考
1. 修訂《逃犯條例》的原意是什麼?
2. 有評論認為政府在修例時的解說工作不足,是導致大批市民上街遊行的主因,你是否同意此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