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士祥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帥 北京報道)今年4月份,北京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士祥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6月27日官媒發佈的最新消息顯示,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士祥受賄一案,李士祥被控受賄8,819萬餘元。
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士祥利用擔任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區長、中共北京市朝陽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秘書長、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房地產開發、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819萬餘元。
李士祥於2018年9月15日落馬,是中共十九大後被查辦的北京「首虎」。消息稱,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士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士祥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