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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外界言論不影響刑事檢控

2019-07-08
■鄭若驊(右二)在救世軍大窩口青少年中心與青少年義工交流。 資料圖片■鄭若驊(右二)在救世軍大窩口青少年中心與青少年義工交流。 資料圖片

基本法保障檢控不受干涉 同一場合被捕不等於會告所有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對於近期反修例遊行持續以及出現的暴力衝擊事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強調,無論任何人如何定性一宗事件,大家都不應該任意推測所有涉案者均會被控相同罪名,外界的言論或意見,都不會影響我們履行刑事檢控的職責。她指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是受到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所保障,不受任何干涉的。她又呼籲市民不要做違法行為,「尤其是暴力或破壞行為」。

鄭若驊昨日發表網誌,以「不偏不倚 秉行公義」為題解釋檢控工作。她指出,2019年的檢控周剛完滿結束,今年的主題是「不偏不倚 秉行公義」,律政司時刻都以同等尺度執行公義。

她說,透過檢控周的活動,讓同學知道在法庭進行檢控只是律政司檢控官工作的其中一環,其他的工作還包括向執法機關提供法律指引。「但大家要清楚明白,我們的檢控官不會像有些電視劇或電影的角色般親自查案,因為這是屬於執法機關(例如警察或廉政公署)的工作範疇。」

她表示,執法機關完成調查後,有需要時才會將案件轉介給刑事檢控科,而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檢控官均會審視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後才作出,「因此,就算在同一個場合被捕,也不等於所有人都會被檢控,又或者會被控以同一罪名。」

鄭若驊強調,無論任何人如何定性一宗事件,「大家都不應該任意推測所有涉案者均會被控相同的罪名,外界的言論或意見,都不會影響我們履行刑事檢控的職責。」

將加強與各界人士交流

她指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是受到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所保障,不受任何干涉的。

她表示,與律政司的同事會致力配合政府新的施政風格,加強與法律界和爭議解決界別的人士交流,讓日後制定政策時能夠吸納其意見,「但大家也必須要履行公民的責任,千萬不要做一些違法行為,尤其是暴力或破壞行為,大家應當攜手維護法紀,為香港的法治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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