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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推22新措 擴院校科研自主權

2019-07-08
深圳推出的22條舉措中,亮點之一是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使科研人員潛心向學、創新突破。香港文匯報記者何花 攝深圳推出的22條舉措中,亮點之一是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使科研人員潛心向學、創新突破。香港文匯報記者何花 攝

放寬基礎科研資金使用監管 提升基礎源頭創新能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深圳再推力挺基礎科研的新政,將放寬基礎科研資金使用監管。近日,深圳市政府印發《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出深圳科技計劃管理改革22條舉措,其中重點措施包括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加大財政投入力度設立自然科學基金,以及對科研資金管理使用進行靈活監管,對急需設備的招標環節進行簡化等。

據了解,《方案》提出建立深圳市自然科學基金、人才和載體專項、重大科技專項、企業創新專項和協同創新專項等「五大專項、二十四個類別」的科技計劃體系。深圳市科創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改革亮點之一是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新設高等院校穩定資助項目,強化高校的主體責任和科研人員主體地位,在充分信任基礎上賦予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使科研人員潛心向學、創新突破。

項目由專家評審擇優產生

此外,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實施機制。該負責人表示,《方案》主動佈局「懸賞制」項目,建立深圳市政府部門和深圳各區項目推薦制;建立以專家意見為主導的項目遴選機制,技術攻關重點項目等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由專家評審擇優產生。

評審結果可申訴查詢追溯

深圳市科創委該負責人稱,對技術攻關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和高層次團隊(項目)等重大科技計劃項目評審實施「主審制」。建立重大項目評審專家庫,主動邀請一流專家擔任主審專家。對評審專家加強管理和履職評價,建立評審結果反饋公示制度及評審可申訴、可查詢、可追溯機制。

此外,《方案》提出強化基礎研究平台建設,高規格、大投入建設廣東省實驗室、基礎研究機構、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等,探索建立符合大科學時代科研規律的科學研究組織形式,高水平建設設施,提升基礎源頭創新能力,夯實創新發展的基礎支撐。

急需設備可免招投標程序

「科技項目的資金管理將更加靈活高效。」深圳市科創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具體做法,重點在於優化財政科研經費投入方式,增加「高等院校穩定支持」、「科技懸賞」部門和市區聯動等投入方式。項目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提供明細,取消監管銀行及10%的項目驗收保證金要求。簡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採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採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科研租賃儀器設備費用納入設備費,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績效支出不單設比例限制,績效支出納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單列管理,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調控基數。對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職務科技成果,在不影響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前提下,探索賦予科研人員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

22條措施重點

■ 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在充分信任基礎上賦予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

■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設立自然科學基金,每年市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的30%以上,持續投向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

■ 積極推行「代表作」人才評價,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

■ 機構評估探索推行「里程碑式」管理,做大做強一批重大創新載體平台

■ 科研資金管理更靈活,項目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其他費用不提供明細,取消監管銀行及10%的項目驗收保證金要求

■ 簡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流程,科研不進行招投標程序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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