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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涉屈學生買課程

2019-07-24

事主稱做好心填問卷 遭4職員又呃又嚇逼提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間健身中心的4名職員,被指連哄帶騙及以威嚇手段強迫兩名學生購買健身服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海關拘捕及控告兩項威嚇銷售罪,4人不認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首名受害人指因有被告稱作問卷調查,遂「做好心」跟隨到健身中心,又稱曾回答想有韓星金鐘國體型,但否認有意參與健身課程,惟最終被迫簽下客戶協議書及拒絕退款。

4名被告依次為銷售員黃展澤(20歲)、健身教練區存信(24歲)、銷售員譚嘉希(21歲)及張梓健(22歲),均是「力高工作室有限公司」(Go Goal Studio Limited)」旗下職員。黃、區、譚被控去年3月24日,以威嚇性營銷行為,威迫男子周俊宏(22歲)購買3,000元健身服務。

張則被控於同年4月4日,連同另外3名不知名人等,同樣以威嚇性營銷行為,威迫男子梁浩明購買1.8萬元健身服務。

填資料簽名 以為是問卷

首名男事主周俊宏(22歲)昨在庭上供稱,案發時他是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資訊科技課程二年級學生。當晚8時半途經旺角彌敦道和富商業大廈對開,被職員A截停稱作問卷調查 「我差一份就收工啦」,周「做好心」遂跟隨到涉案健身中心。

隨後職員B茈L脫鞋和量高磅重,指其脂肪比例差,又問他想要有怎樣的體格,並拿出一式三份的客戶協議書,指示他填寫個人資料和簽名。

周指當時他單純以為「係登記資料黻搢驉v,所以依從。及後B表示「想拎提款卡睇睇」,周一度訛稱沒有,但在拿出身份證時被瞥見銀包內有提款卡,並被職員C連同身份證一同拿走。

未幾,職員A狀甚緊張的匆匆走近稱「職員入錯洁v,茈L盡快提出戶口所有款項,否則公司會把他的結餘全部取出。

事主稱因害怕 終答允付錢

周遂與職員D一同到附近銀行提出戶口所有款項3,700元,再返回健身中心。周隨後發現客戶協議書上多了條款列明「3,000元和6堂課」,於是要求取回身份證離開。職員A指不能更改課堂資料及要索取3,000元時,周反問「你]同詐騙集團有咩分別?」但最終因感害怕,答允付錢。其後職員C將協議書和一張印有周的姓名和電話號碼的VIP卡交給周,指可憑協議書兩星期後取回錢,惟當時並無職員向他解釋協議書內容條款。

同月29日下午,周到健身中心欲取回款項,但職員B指「出鱆洩p」不能退款,事主只能選擇已付款的健身課程,或退回500元的會費。其間職員C否認早前有說能退款,職員B則稱會再與老闆商量,茖ぁD同年4月9日再來,惟當事主依期索取退款時,再被以老闆不在為由,要求另約時間,周於是到旺角警署報案。

周在庭上指認出職員A為首被告黃展澤,職員B為次被告區存信,而職員C則為第三被告譚嘉希。辯方在盤問周時質疑其口供與事實不符,包括以為填寫客戶協議書是填問卷。案件今日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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