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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鐵粉」涉傷人 禁踏足新城市廣場

2019-07-28
■被告梁柏添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非法集結等4罪。■被告梁柏添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非法集結等4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本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激烈的警民衝突,導致多名警員及示威者受傷,警方事後拘捕逾40人,包括一名無業青年梁柏添。他涉嫌在商場內襲擊兩名警員,暫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非法集結等4罪,昨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9月16日再提訊,以便控方索取及確認閉路電視片段,其間被告須遵守宵禁令,並不得踏足新城市廣場1公里範圍內。

疑有黑幫背景

男被告梁柏添(23歲),報稱無業,疑有黑社會背景,是一名立法會新界西議員的「鐵粉」,他上周四(本月25日)被捕,現面對4項控罪,包括兩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罪,以及兩項「非法集結」罪。

首兩項控罪指,梁柏添本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98號舖及383號舖外,與其他身份不詳者,意圖使男子張歷恆及郭兆琩倩擉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據悉,張、郭均為便衣警察,但控罪未有列明兩人身份。

另兩項控罪則指,被告於本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在兩個不同時段內非法集結,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意圖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破壞社會安寧。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要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需時索取及確認閉路電視的片段紀錄,因而申請押後至9月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控方並反對被告的擔保申請,認為控罪嚴重,兩名受傷警員傷勢不輕,其中一人左眼嚴重受傷須接受手術治理,留醫5天,另一人身體多處受傷,頭部要縫針。

裁判官向控方查問有什麼針對被告的證據,控方回應指,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不單鼓動襲擊,甚至有出手打及出腳踢受傷的警員。辯方律師則在陳述申請保釋理據時聲稱,控方僅憑蒙面施襲者身穿的一件粉紅色上衣,及稍後時間港鐵閉路電視拍攝到一名穿粉紅上衣,沒戴口罩的男子畫面,就指那人就是被告,並將之連繫為是打警察的人,且警方在搜查被告寓所時,並無發現任何粉紅色衣服,被告亦是在警方搜屋後自行到警署。

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現金3,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開香港,並須逢星期一、三和六到將軍澳警署報到,及每日遵守宵禁令,即由午夜零時30分至早上8時30分。同時,除公共交通工具站範圍外,被告不可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1公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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