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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人」鍾健平涉組織非法集結被捕

2019-07-29
■鍾健平在「元朗之亂」後,在西鐵元朗站見傳媒。    電視截圖■鍾健平在「元朗之亂」後,在西鐵元朗站見傳媒。 電視截圖

語言偽術圖卸責事敗 警:元朗騷亂拘13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獨底」深厚的元朗居民鍾健平,其發起的「光復元朗」行動雖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禁止,也被上訴委員會駁回申請,但鍾健平繼續為非法集結煽風點火,叫囂即使警方反對也照遊行,又以五花八門的理由煽動他人在27日湧入元朗市區,結果再度演變成暴徒圍攻警員的大型騷亂。鍾健平在前日下午和昨日凌晨現身為「元朗之亂」作開場白和總結,擺明是「話事人」,但又不停玩語言偽術想撇清責任。鍾健平因涉嫌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昨日被警方重案組拘捕。至昨日下午,警方已拘捕元朗騷亂嫌犯13人,他們分別涉嫌干犯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等。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昨日下午表示,7月27日的元朗衝突,警方已拘捕13人,分別涉嫌干犯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等。余鎧均指出,向警方申請當日元朗遊行的鍾健平明知上訴失敗,在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下仍出席活動,根據昨日他受訪的片段與言論,警方有合理理由將他拘捕。

鍾健平為元朗土生土長居民,曾為「港獨」組織「港人自決、藍色起義」成員,2013年七一遊行期間,與另一名成員及獨立音樂人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不斷推開警方鐵馬及衝擊警方防線,2015年被法庭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三人其後提出上訴,但上訴申請於2017年被駁回。

至上周二,鍾健平以元朗居民身份,向警方申請於27日發起「光復元朗」遊行,其「港獨」組織身份再度引起公眾關注。十八鄉鄉事委員會更去信警方,要求警方拒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信中亦提及鍾屬「港獨」組織身份。

揚言遊行「並無組織帶領」

在元朗騷亂發生前,警方已表明集會充滿巨大擾亂社會安寧和秩序的風險、並引用了《公安條例》第二百四十五條涉及多項法律條文。不過,鍾健平稱要先尋求法律意見,又揚言是次遊行「並無組織帶領」,自己只是以「元朗居民」身份作為代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即使警方拒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相信香港人會自有行動」,他亦會「霸王硬上弓」在27日下午3時舉行活動,聲言「就算得我一個人,這個遊行都會繼續。」其後他申請上訴也被駁回。

27日下午,大批人湧入元朗市區,而鍾健平也現身西鐵元朗站附近接受傳媒訪問。至28日凌晨時分,當警方成功清場後,鍾健平又在元朗站大堂接受訪問,自言整個過程都在場,又辯稱市民是自發到元朗行街,並自稱用科學方法計算出遊行人數有28萬多人。

昨午鍾健平在維多利亞公園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又大玩語言偽術,將元朗的亂局卸責給警方,他辯稱如果警方批准遊行,他們會有100個至200個糾察,但警方拒發不反對通知書,令大家自己到元朗從事個人活動,沒有了簡單的控制,「呢一個混亂,其實係由警方造成」。

離開論壇隨即被探員帶走

當他離開論壇後,隨即被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探員帶走,帶往跑馬地警署,隨後帶到灣仔警察總部,再被帶返大埔新界北總區總部扣查。

根據香港法例《公安條例》中,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5年。至於非法集結和煽動非法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亦可判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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