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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師疑受壓墮斃 李東海小學解僱校長

2019-08-09
■蘇祐安表示,校董會大比數通過解僱羅婉儀。 香港電台影片截圖■蘇祐安表示,校董會大比數通過解僱羅婉儀。 香港電台影片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余韻)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本年3月在校內墮樓身亡,事後矛頭指向該校校長羅婉儀,指其多番針對責難死者。經4個月的調查,該校法團校董會昨日在東華三院行政總部召開會議審議早前完成的報告,認為不幸事件是由校長管治方式、工作氣氛、學校管理問題所致,並於會後表示決定解僱羅婉儀。

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疑因工作壓力墮樓身亡,事後有指校長羅婉儀多次針對死者,包括於2月底要求病重的林麗棠返校工作並寫悔過書,而羅婉儀在事件後一直休假。其後東華三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於上月31日完成調查報告。

東華報告提19項建議

東華三院執行總監蘇祐安於昨日會後向傳媒表示,對林麗棠離世感到惋惜,並指報告確定其是一位勤奮盡責、熱愛教育工作及學生的教師。

蘇祐安提到,在過去4個月的時間內,調查委員會與85名相關人士接觸,審視11份提供資料或意見的書函,並舉行19次會議及50節會面,認為不幸事件是由校長管治方式、工作氣氛、學校管理問題等各種因素引起。

蘇祐安指出,報告中提出19項建議,包括提高學校管治效能、多方面加強與老師溝通及增加支援、改善現行申訴機制、為校董及校長提供持續培訓等。而校董會昨日一致通過全面接納報告建議,其中6項即時執行,當中包括對羅婉儀作即時紀律處分,而其餘13項將在研究細則後執行。

報告指羅婉儀的管理模式不當,令教師團隊面對原可避免的工作壓力。董事會參考報告結果及羅的表現,認為她應為事件負責,故拒絕其希望豁免繳付1個月代通知金或3個月辭職通知期的「有條件辭職」,並決定即時解僱;而校方即將展開招聘校長的程序。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局方已收到學校呈交的調查報告,並會詳細研究,亦會要求法團校董會提交跟進方案,特別是如何落實報告建議改善學校管治,局方亦會繼續供適切支援和意見。

發言人續指,局方已收到解僱校長的通知,會適切跟進聯絡,確保學校運作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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