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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深圳消費糾紛 可回港投訴

2019-08-09
■港深消委會簽署合作協議,今後兩地消費者在港深任何一地的消費糾紛,可「二選一」投訴。香港文匯報記者郭若溪 攝■港深消委會簽署合作協議,今後兩地消費者在港深任何一地的消費糾紛,可「二選一」投訴。香港文匯報記者郭若溪 攝

兩地消委會合作 協定「二選一」機制 跨境維權更便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不少港人喜歡在周末上深圳休閒遊,當遇到消費糾紛,不懂如何維權。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聯合簽署《港深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下稱《協議》),兩地消費者在香港、深圳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的消費糾紛,可「二選一」投訴。同時,雙方建立投訴聯席會議制度,兩地將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深圳市消委會秘書長馮念文指出,此前的投訴處理難點在於涉及兩地經營者時,體制機制存在差異;涉及香港購物產品質量問題時,消費者前往香港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協議》在消費糾紛的諮詢投訴處理方面為消費者跨境維權提供了更加具體的途徑,明確了消費者在香港、深圳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均可向香港或深圳消委會投訴。

建聯席會議交流經驗

馮念文表示,因兩地法律不相同,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及提供相關消費的證據材料,包括購物憑證、合同、協議等,方便居所地消委會將複印件隨投訴材料轉移消費糾紛發生地消委會。「如在深圳投訴,則可通過『315消費網』或『315消費通』官方微信提供具體信息及憑證。」

根據《協議》,雙方將建立兩地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聯席會議制度,兩地消費者委員會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相互交流經驗,研討辦法。首次聯席會議將於今年年底在香港召開。

港人糾紛多涉吃買玩

香港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指,港人在內地消費投訴的重點是在吃、買、玩領域,消費糾紛投訴以食肆、商家消費中遇到濫收費用、服務態度不好、貨不對辦或假貨等方面為主,後續將會與深圳消委會加強相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據黃鳳嫻透露,今年以來,她已多次深入走訪粵港澳大灣區9市消委會,並簽訂了相關合作協議。香港與大灣區9市第一階段的合作重點是在消費投訴的處理上,希望通過加強投訴處理的合作,增強在大灣區消費的信心,提升大灣區的消費形象。「下一步,希望兩地能在消費者教育方面有更多交流,因為投訴有滯後性,如果能讓消費者知道更多自己的權益,提升認知和保護自己的能力,這樣就能減少投訴量,讓更多消費者精明消費。」

此外,因兩地適用法律不同,由當地消委會率先處理糾紛的效率會提升很多,成功處理的機率也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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