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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主等升值 「換地證」更吸引

2019-10-06
■張德熙。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張德熙。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明其道)各取所需是收地賠償的宗旨,對於地主來說,定額賠償以外,部分人或看好前景,或更需要俗稱Letter B的「換地權益書」,新界總商會會長張德熙在港英年代就選取Letter B,他形容地主更有彈性,「最近和很多處理祖堂地的司理討論過,好多都認為將來手上的地會變成新市鎮、商場,潛在價值絕對遠高於政府出手的約1,000元一呎,所以政府同他們講價是永遠傾不成,換地仲有得諗。」

張德熙口中的「換地權益書」制度,早在港英年代採用,當年政府為減低收地的現金支出,想出該做法。運作原理是,私人地主被收地時,在現金賠償與Letter B之間二選一,當選取Letter B就猶如選取一張認股證,日後政府出售其他地皮時,地產商除了要付地價,亦要向這些私人地主收購指定數量的Letter B,作價就由地主與發展商洽商,但普遍較政府賠償價高。「比如政府日後賣中環地,8成地價用現金付、兩成要Letter B形式,發展商為求投地成功,譬如中環塊地地價一萬蚊一呎,咁就用呢個價向農地地主買Letter B,地主收到的賠償變相比政府賠償價高。」

張德熙向本報分享其家族亦曾因Letter B獲利,他憶述其家族以前在沙田有數幅農地;1952年,港英政府為發展新市鎮需要進行收地,推出「換地權益書」吸引地主放棄業權,他解釋:「當年和現在一樣,大家(土地擁有者)聽到要發展成衛星城市(新市鎮),雖然我們擁有的只是農地,但正常的補償價(不吸引),誰願意將幅地給你(政府)?」

不過,「換地權益書」打破當時的困局,「1970年,華懋想投地發展沙田好運中心,政府要它收購換地權益書,『小甜甜』(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親自來找我們買換地權益書,我們自然用市價賣權益書畀她,獲利唔少。我們經常笑言,農地加個廁所(當年每塊農地一般有個公廁)隨時換到好運中心一間舖。」

張德熙倡「兩條腿走路」

張德熙建議現屆政府若要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可兩條腿走路,部分個案根據現行的定額賠償機制處理,其餘則發「換地權益書」。他解釋,若劃一以甲級賠償價收地:「就算政府肯,好多非持份者(公眾)都未必接受,有些公眾會問為什麼要『益驉z原居民;但若按四級制賠錢,又到原居民唔肯。 如果能用換地方式收地,原居民可以對地價上升有期待、市民亦可減少官商勾結、官鄉勾結等嫌疑。」

他建議,政府可調整換地權益書的價值,鼓勵原居民盡早將地皮售予政府:「比如同一塊地,2020年只要10萬呎就換到一份換地權益書,到2022年就要12萬呎才換到。愈早賣,價值愈高,大家(原居民)自然會快快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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