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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好《禁蒙面法》 更有效止暴制亂

2019-10-15

舒心 全國政協委員

政府推出《禁蒙面法》,希望透過加強法律檢控能力遏止暴力。特首林鄭月娥在10月5日發表電視講話表示,蒙面暴徒極端的行為令人震驚,其肆意破壞的程度亦是前所未見,簡直令人髮指,清楚說明香港的公共安全已受到廣泛危害,「這亦正正是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的堅實理據。」

實施《禁蒙面法》,將令暴徒付出代價,不能在隱藏身份下再為所欲為,必然會遭到煽暴派及暴徒的瘋狂反撲。《禁蒙面法》生效後,全港多區發生嚴重暴力事件,港鐵遭暴徒破壞最終被迫全線停駛,全港多家商場和商舖落閘停業,市民無車搭、更無處食飯,香港彷彿置身於戰亂與恐怖襲擊之中。

香港不會因為實施《禁蒙面法》而一夜安寧,蒙面暴徒沒有因為《禁蒙面法》而立即收手,但並不等於《禁蒙面法》沒用,反而說明擊中要害,增加了蒙面暴徒對違法的顧慮和不安。

《禁蒙面法》規定,在遊行集會和暴動中戴口罩或用其他方法蒙面者,最高可被判監1年及罰款2.5萬元。法例並且授權警方可以在公眾地方要求蒙面者脫下口罩以核實身份,如果不合作,可被判囚半年和罰款1萬元。這給警方有效搜證及執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警方應用好《禁蒙面法》,以對蒙面暴徒「零容忍」的態度,果斷出手將違法者拘捕,強硬對付暴力分子,止暴才更有威力及有效。

落實好《禁蒙面法》,使之止暴更有效,關鍵之一在負責教導學生責任的校長和教師。中學生蒙面參加非法的激烈暴力行動,甚至受鼓動走到暴動最前線,面對傷亡和被捕受嚴懲的極大風險。警方至今已拘捕750名不足18歲的青少年,有年幼至只有12、13歲者,部分更涉及暴動、刑毀港鐵車站、身懷汽油彈等嚴重罪行。

出現這種駭人情況,校長和教師必須以最大努力引領學生遠離違法和暴力活動,教學生辨明是非,告訴他們違法暴力是一條絕對錯的路,走下去只會毀了前途,並會付出重大代價。教導學生不要蒙面,不要淪為無法無天的暴徒,這才是保護學生、拯救孩子。

落實好《禁蒙面法》,使之止暴更有效,關鍵之二在於全社會要堅決地同暴力切割,喚醒香港市民守法循規、尊重法治的良好特質。暴力愈演愈烈,社會不少人未與暴力切割,也令暴力分子覺得受保護和支持,有恃無恐升級武力。

香港要撥亂反正,不能指望實施一兩條法例或者單靠警方執法,廣大市民應主動與暴徒割席,共同支持警方,共同守護法治,只有形成全民護法的氛圍,讓一小撮暴徒淪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才有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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