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平鳴
中大校長段崇智日前跟學生的一場對話,突然有位女學生「聲淚俱下」控訴被警務人員在新屋嶺性侵,其後更摘下面罩,要求段校長發出聲明譴責警方。段校長先是答應「譴責所有暴力」,但在與學生閉門會面後,終於無奈承諾,會在18日發聲明回應有關警方暴力問題,如此極有可能成為又一個在教育界被脅迫的對象。
在今天黑色恐怖的氣氛下,以往大學校長應有的威嚴早已被弄到支離破碎,學生跟校長之間也從尊師重道變質為黑白顛倒的關係。大學校長如果想在其位「安枕無憂」,首要條件是要跟學生「搞好關係」,不分黑白、無條件支持學生的歪理,否則就會落得不斷被杯葛、被圍堵、被侮辱的下場。
段崇智校長在未弄清事件虛實前,便急於作出譴責警方的承諾,或許是「識時務者」的選擇。然而,這是一位大學校長應有的承擔嗎?
在實施普通法之下,任何人在未判罪前都是無辜,在香港人心目中耳熟能詳。為何段校長在未掌握全面資訊、沒有充分證據前便判定警方濫用暴力,斷言自己學生是警務人員施虐下的受害者?況且這位聲稱在新屋嶺被性侵的受害者,翌日便急於澄清事發的地方是在葵涌警署,又擺出不想被騷擾而斷絕跟警察投訴課的聯絡,社交平台上亦陸續流出這位學生經常出爾反爾的風評。在提出指控的學生是否一位誠實證人仍受質疑的情況下,段校長還應繼續堅持對警方發表未經證實的譴責嗎?
大學校長過去一直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倚仗的不單是他淵博的知識,更是他有明辨是非的睿智,冀望段校長能弄清整件事件的來龍去脈,在發出聲明前三思,切勿向暴力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