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凡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過去4個月,由反修例引發的示威暴力程度不斷升級,蒙面作惡的暴徒令香港社會法治嚴重受損,香港社會對《禁蒙面法》的實施有實質需要。《禁蒙面法》於10月5日生效,該法例的實施標誌�茩輕鉹w經向立法層面邁出了第一步,以法治、理性的角度提出止暴制亂的具體措施。《禁蒙面法》為警方打擊暴徒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工具,大大增強了社會各界對實現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目標的信心,這將是止暴制亂出現轉折的重要里程碑。
為什�洎n把「禁蒙面」作為止暴制亂的一個切入點?過去4個月,暴徒以蒙面逃避搜捕,愈發得寸進尺、肆無忌憚,從非法集會時阻塞交通,發展到公然和警方對峙,再到打砸公物、四處縱火、圍毆警員,乃至對無辜的市民公然行兇,暴力一步步升級。暴力示威者的口罩面具在過去的4個月,已經成為他們實施暴力的「掩護」,蒙面滋生和助長了他們的僥倖心理,「蒙面襲警抓不住」的想法不但讓他們有恃無恐,更助長恰如網上遊戲搜獵者大開殺戮的心態;在過去的遊行示威中參與實施暴力而被捕學生的比例從25%升到38%。
毫無疑問的是,暴徒在街頭蒙面行兇,對警方執法造成了很大的障礙,取證、檢控等一系列執法司法程序都受到影響。《禁蒙面法》授予了警方合法權力,在公眾地方發現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以期阻止識別身份,可截停該人,並要求其除去有關蒙面物品,以核實身份。對於執法困難問題,部分別有用心的人以「法不責眾」的藉口反對立法。但是香港現有的不少涉及公眾安全的法律,不會因為出現「法不責眾」的情況而不予施行。只有通過法律手段才能摘掉違法者的面罩,提高警方執法效率,將違法者繩之以法。
可悲的是,現時香港每逢周末,當有成群的蒙面人出現,大家不難想到那裡就一定會出現混亂和暴力。我們明白遊行示威者有表達訴求的自由和權利,但事實上和平遊行往往被蒙面暴徒的暴力行為騎劫,完全背離了民主訴求的方向。《禁蒙面法》的實施將有助掃除社會恐怖氛圍,讓社會活動回歸正途,最大限度保護香港市民表達訴求的民主權利。
目前遏止暴力最大的問題已不是有沒有適用法例的問題,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問題的根源應從執法貫穿到司法體系。在一個法治的社會,法律是最有效止暴制亂的手段,我們唯有用法律扯下暴徒的面罩,才能褪去暴力的掩護。《禁蒙面法》收到的效果恐怕不會立竿見影,但它作為一項法律將產生震懾和指引效果。大家必須上下一心,與暴力切割,共同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嚴懲暴徒,讓社會早日回復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