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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籠罩香港 區選如何公平公正進行?

2019-10-12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區議會選舉提名期已正式開始,這次區選是一次不尋常的選舉,香港已經爆發了持續4個月的違法暴亂,暴徒在香港肆意打砸、縱火、堵路、襲擊,更有組織、有預謀地破壞建制派人士的議員辦事處,至今為止已有數十個辦事處被嚴重破壞,議員完全無法履行職責。顯然,暴徒是有意借暴亂作掩護,針對建制派的議員辦事處進行破壞,相反在附近的反對派議員辦事處卻絲毫無損。暴徒的動機顯而易見,就是要癱瘓建制派的地區辦事處,並且對議員及建制派支持者作出暴力恐嚇,劍指的就是11月區議會選舉。

「泛暴亂派」企圖通過暴力干擾選舉

這場暴亂有很多名號,由開始時的反修例,到之後的所謂「五大訴求」、「六大訴求」,再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到《禁蒙面法》出台後的「總攻擊」,其本質已經完全表露出來,就是一場以暴力為手段的奪權行動,先以暴力打擊特區政府、打擊維護法治的警隊,企圖癱瘓政府,再通過選舉逐步奪取香港管治權,而11月的區議會選舉正是第一步。現在的問題是,暴徒及縱暴派企圖通過暴力干擾這次選舉,有暴徒更以戴防毒面罩的照片作參選海報,對自身暴徒身份完全不忌諱。在這樣的情況下,在「黑暴」籠罩的環境下,區議會選舉是否應該繼續進行,便成為一大疑問。

針對區選投票日可能遭到干擾、衝擊的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若出現嚴重違法暴力事件等,會有機制處理選舉事宜,政府亦已預留12月1日作為後備投票日,亦可修例進一步押後選舉,若押後的選舉日遲於2020年1月1日,區議會將出現真空期。即是說,如果11月24日投票日遭到衝擊,或個別票站遭到干擾,有關選舉可能推遲至12月1日或較後日期舉行,但卻不能超過12月,因為區議會將出現真空。然而,誰人可以保證暴徒只會在11月24日發難?將投票日推遲一周或兩周,並不能保證暴徒不再衝擊,也難以確保選舉可以在公平公正下進行,這不過為暴徒攪局提供多一次機會。

政府應把握主動權做好兩手準備

舉個簡單例子,暴徒不必需要真正衝擊,只需要在投票日前於網上發佈消息,揚言會在選舉當日對建制派支持者進行「私了」,這樣的宣傳難辨真偽,每日在網上都大量出現,但卻會令到一些建制派支持者擔心被「私了」而不敢出來投票;又如暴徒可以在投票日在大街小巷,全副裝備,殺氣騰騰的大叫口號,這些行為肯定會影響市民投票,又如何處理?

而且,既然暴徒可以破壞港鐵、銀行、商舖、政府機構,以至機場、馬場都成為他們目標,這樣誰能保證投票日幾百個票站不會被衝擊破壞?特別對於建制派參選人佔優勢的選區,誰能保障不會有人魚死網破?誰能確保選民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投票?誰都不可能確保選舉可以在和平、公平下進行,這樣選舉還有搞下去的必要嗎?

《區議會條例》第38條列明,若特首認為選舉相當可能受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事故妨礙、干擾、破壞或嚴重影響,可藉命令指示押後選舉;但該日期不得遲於14日後。《區議會條例》第27條亦列明,選舉日期必須為任期完結前15至60日內舉行。這說明特首有足夠的理由和權力推遲選舉,但如果只是一星期、一個月,恐怕於事無補,但要推遲一段較長時間,讓社會秩序先恢復正常才進行選舉,又與現時的《區議會條例》有違。這樣,特區政府應做好兩手準備:一是為區選是否進行設立死線,如果暴亂在11月上旬還在持續,這樣區選立即延後。二是及早準備修改《區議會條例》,如果區選因事而需要延遲,現屆任期可以一直延續直至新一屆議席選出,這樣區議會便不會出現真空。整個主動權就可以握在政府手上,暴徒、縱暴派繼續搞事,藉暴力奪權,絕對不會得逞,這樣暴徒才會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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