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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保險計劃多年來變化情況

2019-10-21

2007年12月

擴大按揭保險計劃承保範圍至收租物業,按揭成數上限為85%

2008年12月

1、放寬按揭保險成數至60%,最高可達90%按揭成數貸款

2、95%按保計劃之供款與入息比率由50%調整至45%

3、最高貸款金額上限由2,000萬元改為800萬元

2009年10月

1、按揭成數70%至90%的貸款額上限由2,000萬元降至1,200萬元

2、按揭成數60%至95%的貸款額上限降至600萬元

3、按保計劃暫停租住物業申請

2010年8月

1、暫停接受超過90%按揭貸款申請

2、90%以下按揭貸款的貸款額上限由1,200萬元降至720萬元

3、所有入息種類人士之供款入息比率上限劃一定為50%

2010年11月

按保計劃只接受680萬元或以下住宅之申請

2011年6月

1、按保計劃只接受600萬元或以下住宅之申請

2、不接受主要收入並非來自香港的人士之申請

2012年9月

1、持多於1個物業人士供款入息比率下調至40%

2、按保計劃貸款年期上限由40年下調至30年

2013年2 月

400萬元或以下住宅才可承造90%按揭

400萬元至600萬元住宅只可承造80%至90%

2015年2月

最高按揭成數由90%下調至80%,還款能力較強的首置人士除外

2019年10月

1、80%按揭保險上限由6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2、90%按揭保險上限由400萬元提高至800萬元

3、欲以高於修訂前的樓價承按須繳交額外15%的保險費用

4、現有按保產品的供款入息比率統一以50%為上限

5、如未能符合壓力測試仍可申請,保費會因應風險作額外調整

■製表:記者 顏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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