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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令禁止網言煽暴

2019-11-01

官:網上言論須負法律責任 強調言論自由非絕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煽暴派不斷通過文宣組煽動更多黑衣魔上街逞暴破壞,包括在網上社交平台瘋狂發佈、散播大量鼓吹暴力和仇警信息,是暴力持續升級的元兇之一。律政司司長昨日傍晚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或社交媒體作出煽動暴力的言論。法官經緊急開庭處理後,隨即批出臨時禁制令。法官強調,在網上發佈的言論並非不受法律規管及毋須負上法律責任,並相信禁制令能有效阻嚇有關人等作出違法行為。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再提訊,其間任何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

律政司入稟狀提連登Telegram

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要求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LIHKG(連登)和Telegram,有意圖散佈、傳播、發佈、重複發佈任何資訊或資料,促進、鼓動或煽動任何人使用武力,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入稟狀亦要求有關人等撤回已公開的資料。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狀杜淦i在陳詞指出,鑑於有示威者使用武力導致市民、警務人員,以至財物受損,且有證據顯示市民在網絡世界匿藏身份,透過社交媒體或互聯網平台發佈並煽動示威者使用武力,是主要的煽動途徑。故此,臨時禁制令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向公眾發出信息,網上言論同樣受到法律規管。

民事禁令助減犯法行為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認同本案涉及重要議題,亦認為民事禁制令有助減少犯法行為,並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鑑於近期發生示威者向他人施暴及破壞他人財產的行動,網上的言論都擔當了「煽動」的角色,法庭有必要限制發表涉及煽動暴力的言論,並需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故應律政司要求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網上發佈煽惑使用暴力的資訊。

高官明言,臨時禁制令的目的是要告訴大眾,在網上發佈的言論並非不受法律規管及毋須負上法律責任,並相信禁制令能有效阻嚇大眾做出違法行為。

被禁制令點名的LIHKG(連登)網上平台,其管理團隊昨晚發聲明稱,從網上新聞媒體得知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在網上論壇及通訊軟件發表煽動暴力的言論,惟目前他們「並未收到」由香港法院發出的禁制令,亦未掌握其確實內容,故此未能作出評論,當有最新消息後會另行公告。

今次已是特區政府部門第四度單方面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而成功獲批個案。早前,政府或警方三度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包括要求禁止滋擾警察宿舍、禁止查閱區選選民登記冊、禁止對警察及其家屬「起底」,全部獲高等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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