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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清晰原則補制度漏洞

2019-11-0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 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5日晚間對外發佈,第十二章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作出系列全新表述。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決定》對「一國兩制」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既作出更加清晰準確的原則性定位,又補齊制度實踐過程中所發現的各種漏洞,為接下來「一國兩制」實踐指明方向,也對香港盡快恢復穩定起到積極作用。

李曉兵指出,《決定》在對「一國兩制」制度的原則性表述中對「一國」與「兩制」的關係進行了更加清晰的論述,「其中『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是全新的重要表述,這種表述對現有的實踐過程中所出現的偏差性錯誤進行了糾正。」

他解釋:「『一國兩制』在特區實踐中存在過於強調『兩制』的傾向。『從屬』、『派生』、『統一』於都是最新的表述,更加清晰地表明『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也可以說明,『兩制』是在實現國家統一目標下所設立的制度,兩種制度的安排與實踐要在國家統一的原則之下。」

指應對台示範 不容「港獨」

李曉兵強調:「『一國兩制』是祖國統一大業的重要一環,特區不只是要治理好自身,還應該對祖國的統一大業承擔責任,發揮一定作用,特別是對台灣起到一定的示範作用。如今,香港的『一國兩制』反而被台灣污名化,如果特區此前意識到這個責任,就不會放任『港獨』勢力的存在。」

這位專家指出,《決定》還對「一國兩制」實踐提出系列具體的制度安排,這些都是此前所沒有提過的。「這些制度安排主要是補齊這些年『一國兩制』制度發展中所存在的漏洞。」

李曉兵說,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需要進一步探索將中央的任免權和特區治理結合起來,而不是把任免權變成中央對特區官員一個簡單的背書和確認;健全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則是要進一步明確行政長官對中央應負的法律責任、政治責任,比如重大事情報告制度、特區對中央基本政策的落實執行等;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則指的是中央已經從香港特區清理修例風波執行環節中發現存在短板,力量不足,應對不力,手段有限。這一制度可以從支持特區執法隊伍適當擴容、執法硬件裝備配置、執法隊伍培訓交流合作等進行強化。

李曉兵說,《決定》體現了中央高度重視「一國兩制」實踐,對出現的問題有清晰準確的把握和認識,為未來特區進一步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指明方向,也體現了中央對「一國兩制」制度實施承擔總責的主動性。此外,《決定》對於促進香港盡快止暴制亂,恢復穩定也起到一定指導意義和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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