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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國家憲法工作不能鬆懈

2019-12-06

朱鼎健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現行憲法於1982年頒佈,並經歷5次修訂。為了加強人民對國家憲法的認識和擁護,國家於2014年確定每年的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而香港特區隨後每年在12月4日舉辦憲法日座談會,以推廣和宣傳國家的憲法。今年的憲法座談會是由范徐麗泰任主席的勵進教育中心理事會主辦,並邀請到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以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謝鋒等嘉賓出席。

憲法是每一個國家最根本的法律基石。簡略而言,它闡釋政府的權力和責任,也同時確立社會秩序、法律制度,以及規範人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與人民,以及人民之間的關係。因此憲法能夠為國家的健康發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一個和諧、安穩的根本法律環境。

有鑒於此,每國的公民均有責任去認識、學習、維護和遵守國家的憲法。在香港特區,國家的憲法更是特區和基本法的法律基礎根源;中國憲法是「母」法,基本法則是「子」法,而這種母子關係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髓。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來港出席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周年的一個活動時曾經這樣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香港特區的根源,沒有國家憲法,就沒有基本法,以及香港特區,所以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之間可以說存在一種「從屬」關係和狀態,而兩者同時共同支撐今天香港特區的法律體制。

不過縱使香港回歸祖國22年,港人的憲法意識依然相對薄弱,究其原因大致與歷史、教育有關。但這亦凸顯加強憲法宣傳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讓港人透過認識國家憲法的過程中,尊重和維護國家憲法,全面正確理解和掌握如何實踐「一國兩制」中的「一國先行」的憲法精神,因此希望特區政府、協會組織和學校能夠繼續積極舉辦增強港人憲法意識和弘揚國家憲法精神的活動。

另外一方面,也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香港與內地司法領域的多種交流。其實,從2003年到現在,內地陸續出台了26項對香港法律服務業開放措施,香港青年法律人才也要加強與內地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等的交流和了解。如果能加強對憲法、基本法及香港與內地不同法律仲裁調解等體系的了解,香港青年也就擁有了更多的發展機遇和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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