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駿
古語云:「多行不義必自斃」(《春秋左氏傳》),正好反映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知法犯法,公然挑戰法律的後果!
日前,警方到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住所,以涉嫌違反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頒佈的「針對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臨時禁制令,進行拘捕及入屋搜查取證。事緣鄭麗琼幾日前在社交平台「分享」網民的帖子,內容是公開一名懷疑射傷一名印尼記者的警員個人資料,違反法庭頒佈的臨時禁制令。鄭麗琼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鄭麗琼在去年區議會選舉後,順利當上中西區區議會主席,就以為自己戴上擁有無上權威的「冠冕」,可以任意指手畫腳。事實上,鄭並不是首次發表辱警言論,在去年區議會會議上,邀請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會議,就有關警方在過去半年的執法尺度,進行質詢。首先,當鄧處長進入會議室時,鄭主席帶領在場議員大叫「反對警暴」、「黑警可恥」等口號,侮辱出席會議的警方人士。與此同時,在場旁聽會議的「撐警」市民,認為議員行為卑劣,即時大叫「支持警察嚴正執法」等口號,即時被鄭主席以「打擾會議進行」為由,將「撐警」市民驅逐出會議室,上演了一幕「只許鄭主席大喊警暴,不許市民支持警察」大龍鳳。鄭麗琼當上主席後,就覺得自己擁有「無上權威」,可操生殺之大權!
之後,鄭主席更劈頭第一句就以「PK Tang」(鄧的英文簡稱)來稱呼鄧處長,開口埋口都是「PK」,「PK」是香港罵人的俚語,為何鄭不尊重自己作為「主席」的身份,以「處長」來作稱呼,反而不斷重複侮辱鄧處長,做法可恥,更侮辱自己作為主席的身份!
鄭主席以上的行為無疑是貶低自己的人格,反映自己的個人操守凌駕於當區居民的福祉上。然而,鄭今次在社交平台上的「分享」,無疑就是知法犯法,視法紀如無物,公然挑戰法院所頒佈的禁制令!另外,更過分的是,鄭狡辯自己不知道法院有這項頒令,試問身為區議會主席的她,和身兼民主黨骨幹成員,為何政治敏感度如此差劣?還是,鄭主席以為警方只是「無牙老虎」,不敢對她動一根汗毛?
的而且確,鄭麗琼違反禁制令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網絡上仍有不法分子將警員「起底」。筆者認為,警方應該加快對鄭麗琼進行落案檢控,殺一儆百,並將其曾違反該禁制令的黨羽,繩之以法。另外,法庭應對侵犯個人私隱的公職人員,違反工作操守,知法犯法,必須作出相對較重刑罰,以儆效尤。
最後,筆者引用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作總結,法律是社會運作的必然法則,假若法律的影響力不能彰顯,就等於「無法」可言。香港作為一個世界知名繁榮的大都市,豈能容許「無法」情況的存在?香港社會在過去大半年,就是縱暴派人士公然無視法紀的存在,到處以「違法達義」口號,招搖撞騙,鼓勵青年人作出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導致今日本港社會出現朝綱敗壞,民不聊生的困局!特區政府是時候撥亂反正,重建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