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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管齊下加強憲法及基本法教育

2020-04-06

畢平鳴

回歸以來,反對派議員撕毀甚至焚燒基本法以吸引大眾眼球的例子比比皆是,可見基本法在香港的憲制地位並沒有受到港人應有的尊重。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但偏偏卻有「港獨」分子肆無忌憚逾越這不可觸碰的底線,包括成立「香港民族黨」及以「民主自決」為綱領的政黨,只知「兩制」而不懂「一國」。在去年的反修例事件中,更有不法之徒做出焚燒國旗及玷污國徽等令人齒冷的莽舉。凡此種種,都足以證明香港自回歸以來在推動憲法及基本法教育方面成效不彰,而特區政府則要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

反對派一直暗地勾結外部勢力已是路人皆知的事實,而香港仍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更助長他們公然煽動港人衝擊特區政府管治,甚至挑戰中央政府對香港擁有的全面管治權,才會爆出2014年的違法「佔中」及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在去年反修例事件中,被拘捕的7,700多人中有四成是學生,足以佐證這些為求達到政治目的而不擇手段的反對派是如何荼毒年輕人,亦同時說明了特區政府長期忽視憲法及基本法教育,社會需要承受巨大惡果。

憲法在主體國家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基本法則清楚界定香港人的權利是如何受到法律保障,故在學校課程被列為必修科亦固是理所當然。可惜特區政府在回歸初期並未做好這方面的工作,令年輕一代對自己的國家及身處土地的法律感到一片空白。在欠缺國家情懷及法律意識薄弱下,自然會較易受到群眾氣氛影響而作出污衊國家的舉動,甚至在不自覺下幹了犯法的勾當。年輕人倘若在求學時期便認識到憲法及基本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他們在作出任何決定前,便會先顧及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誤墮法網的機會自然會大為降低。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香港的憲法及基本法教育的確大為落後,故此在學校課程必須要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才可扭轉新生代對國家及法治精神的曲解。至於作為執行特區政府任務的公務員,更要對憲法及基本法有全面及正確的理解。在雙管齊下加強青少年及公務員對憲法及基本法的教育後,香港社會便能有望重拾正軌,跟國家攜手成就「一國兩制」的偉大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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