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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黑手無凌駕法律特權

2020-04-22

楊莉珊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警方以涉嫌在去年8月及10月反修例遊行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遊行等罪名,拘捕黎智英、李柱銘、區諾軒、梁國雄等人。黑暴攬炒黑手被繩之以法,正彰顯在香港無人有「免罪金牌」,犯法就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泛暴派以「政治秋後算賬」、「遏制言論自由」、「製造寒蟬效應」等大帽子,抹黑警方執法行動,完全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企圖替攬炒黑手推卸罪責,這才是企圖以政治化手段破壞法治。保安局發言人回應稱,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證據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對後果。

去年反修例遊行,黎智英等人公然違反警方禁令,明目張膽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遊行,這些行為全港市民有目共睹。這些非法集結、遊行一結束,瘋狂的攬炒破壞立即在香港街頭上演,但黎智英等人總會在攬炒衝擊前消失,他們所謂的「戰死」是要推其他人「戰死」。

攬炒黑手的違法行為,不但打殘了香港的經濟、令失業率大幅上升,更摧毀了港人的守法精神。不少年輕人被「洗腦」荼毒,截至今年3月中已有7,854人涉及修例風波被捕,當中四成為學生,未成年人佔17.5%,年紀最小僅11歲。多年來黎智英、李柱銘等頭目「反中亂港」,犧牲青少年充當政治棋子,必須予以嚴懲。

社會各界人士和輿論指出,黎智英眾妖孽早就應該拉啦,攬炒黑手被捕是大快人心,拘捕行動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得以彰顯,無論任何人、任何身份犯法都須付出法律代價,特殊身份並無助規避法律責任,無論是「傳媒大亨」、律師大律師或前議員都不會有特權。

包括李柱銘、黎智英等在內的攬炒黑手,在反修例系列事件及暴亂當中,不僅一直極力鼓吹暴力抗爭,還屢屢勾結外力,頻頻與英美人員密會推動暴亂,游說乞求美國通過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根本就是漢奸行徑,目的就是損港遏華,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只要攬炒黑手一日逍遙法外,香港就永無安寧。當局拘捕暴亂的主腦人物,擒賊先擒王,將其繩之以法,才能還香港以安寧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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