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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陸宗輿與西原貸款

2020-05-18
■1919年海寧鄉親所立石碑。作者供圖■1919年海寧鄉親所立石碑。作者供圖

潘國森

上世紀六十年代中刊行的《曹汝霖一生之回憶》有言:「此事距今四十餘年,回想起來,於己於人,亦有好處。雖然於不明不白之中,犧牲了我們三人,卻喚起了多數人的愛國心,總算得到代價。」曹汝霖、陸宗輿和章宗祥在「五四運動」之後,都離開了政界。由民元(一九一二年)到民八(一九一九年),三人在北洋政府任職,經歷袁世凱、黎元洪、馮國璋、徐世昌四位大總統和長期擔任實權國務總理的段祺瑞,其間有袁世凱發皇帝夢和張勳復辟。三人無非是一個部長加兩任大使,有什麼能力賣國?按曹汝霖的說法,三人無非是北洋政府不同派系鬥爭下的犧牲品。觀乎北洋政府起初為三人辯解,以及事後並無治三人賣國之罪責,或可作為另一佐證。

上回提到早在一九二五年,陸宗輿已在《五十自述記》中辯解,國人以曹陸負責借款的實務為「賣國」、借日款為「親日」,卻沒有同樣批評其他北洋政要借別國貸款為賣國,字裡行間,大有含冤抱屈之意。

陸宗輿的遭遇似乎比曹章兩人還慘,一九一九年六月海寧人召開萬人大會,公決開除陸宗輿鄉籍,不認陸宗輿為海寧人!筆者作為百年後的一個讀史者,會認為姑勿論陸宗輿有沒有「賣國」,「開除鄉籍」屬於「褫奪政治權利」範疇,不應由一個沒有法定司法審轄權的「萬人大會」決定。當時海寧鄉親還集資刻了三塊寫有「賣國賊陸宗輿」的石碑。後來,有輿論指:「陸宗輿是否賣國世人自有公論,及受法律之制裁。該公民等擅自私立石碑,殊與國家體制有悖。」最後時任浙江督軍盧永祥奉北洋政府令銷毀石碑。

陸宗輿在《自述》中提到「西原貸款」,這筆貸款以經辦人西原龜三(一八七三至一九五四年)命名。西原是時任日本首相(正式官名是內閣總理大臣)寺內正毅(一八五二至一九一九年)的好友,如果用二十一世紀的法理標準,寺內派西原辦這事,實有名不正、言不順之失。

西原貸款總計共一兆四千五百萬日圓,正如陸宗輿所說:「曹陸所借之款,不但押品皆空,而本息均尚無着,日本方面且莫不痛恨西原貸款之失敗,謂被欺於陸曹。」後來北洋政府由不同派系輪替,到一九二八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完結,為北洋時代畫上句號。新政府以「北京政府所借的外債,概不負責償還」,日方這筆西原貸款可謂血本無歸!陸宗輿又謂:「中日兩國之人見解之不同,亦一奇事也。」證諸史實,倒該是寺內正毅與西原龜三「賣日」呢!日本軍國主義侵略中國惡跡斑斑,這回賴債不還,亦大快人心!

「五四運動」是中國近代史的一個大課題,誠如曹汝霖所言「喚起了多數人的愛國心」。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人的功罪,可不是一時三刻說得明白。曹章二人世壽較高,有充足的機會辯解,陸宗輿則早死於日寇侵華的歲月。今回蔣連根的《五四百年回首--這才是陸宗輿》刊行,讓陸宗輿寫於九十多年前的《自述》再次出世,讓國人有機會一聽陸氏的說法,還歷史一個交代。至於開除鄉籍一事,困擾了陸氏及其後人近一個世紀,此後或可「都付笑談中」去也! (《這才是陸宗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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