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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護國安】特首籲大家理解支持立法

2020-05-29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名支持國安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名支持國安立法。

致信全港市民 強調打擊小撮犯罪者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向全港市民發公開信,呼籲港人充分理解及堅定支持全國人大通過的《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並強調制定港區國安法的立法既有必要性,也有緊迫性,其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礎無可置疑。立法的目的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打擊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在全國人大通過立法決定後,林鄭月娥向全港市民發公開信。她表示,香港在過去一年飽受創傷,暴徒的暴力不斷升級,構成恐怖主義風險;反對勢力及鼓吹「港獨」、「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權,乞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制裁,罔顧國家和港人利益。

然而,由於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並不完備,甚至處於「不設防」的狀況,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回歸以來也一直未能成功立法,以目前的政治形勢和社會狀況,特區的行政、立法機關也難以在可見將來完成立法工作。

港人各種自由不受影響

林鄭月娥強調,全國人大現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切實履行中央的權力和責任,也是對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擔當和對市民的關愛。她強調,立法既有必要性,也有緊迫性,其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礎無可置疑。

她在公開信解釋立法的目的,強調是要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打擊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對於市民的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出入境自由,不會因立法而受到影響,而任何有關的執法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

林鄭月娥在公開信末端重申,每個國家都需要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這才能確保長治久安和人民的生活穩定。現在中央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要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安定,重拾經濟民生發展,走出困局。她呼籲市民充分理解和堅定支持今次全國人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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