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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澳門經驗證毋須過慮

2020-05-29

香港文匯報訊 據《點新聞》報道,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江樂士在談及制定港區國安法時,認為立法讓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看齊,與國際慣例接軌,並建議香港可借鑒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如澳門在《維護國家安全法》一直行之有效,實施情況非常成功。儘管之前有人聲言,當法案在澳門特區實施後「天都會塌」,但有關擔憂最終並沒有成真。

江樂士表示,自1997年以來,現存的法律漏洞一直被敵視內地的人利用,因此這種情況必須得到糾正,而港區國安法讓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看齊,因為這些司法管轄區也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如美國有超過12部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包括《國土安全法》及《愛國者法案》,而亞洲地區其他國家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亦有國安法,立法將有助香港與國際慣例接軌。

他了解到,多數國家都是由國家議會處理國安法,因此由全國人大允許特區自行進行國家安全立法,是顯示中央對澳門及香港的極大信任,讓特區自行立法制定適用於地區情況的法律,「澳門顯然是積極地回應,在回歸10年後制定了國家安全相關法律,這是一個合理的時間表,但香港在23年來都沒有做到。」

立法後從沒相關案件

江樂士指出,澳門自從法案生效後,沒有出現過相關案件,顯示國安法在澳門實施得非常成功及行之有效,人們亦認真遵循,儘管有些人之前預言一旦法案在澳門實施後「天都會塌」,但這些擔憂都沒有成真。

他續說,澳門特區在2018年成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每年舉辦兩次大會為政府提供意見,促進保障國家主權、安全及實現國家利益,顯示國安法不僅非常成功,更增強人們對特區行政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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