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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有保障 香港才能安居樂業

2020-06-08

蘇長榮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全國人大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令港人鼓舞振奮。港區國安法是救治香港的良藥,體現中央珍惜、愛護香港。港區國安法立法不但合憲合法、合情合理,更有必要性、重要性及迫切性。法律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保障的是廣大港人的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廣大市民必定堅決擁護、全力支持國安法的立法與實行。

訂立及實施港區國安法是中國內政,也是中央政府職權範圍的事。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發展基本前提,世界上所有國家,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在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上,只有國家立法機關擁有立法權。任何外國政府和組織、個人均無權干涉。 

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是世界各國慣例、國際社會的共識。在這方面對中國橫加指責的美國,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堪稱「世界第一」。美國早在立國初期,就通過了《煽動叛亂法》《敵對外僑法》等4個法案。現在美國至少有20部國安法,包括《煽動叛亂法》、《間諜法》、《敵對外僑法》、《國家安全法》、《中央情報局法》、《保護美國法》、《外國情報偵察法》、《反經濟間諜法》、《國土安全法》等,範圍涵蓋政治、經濟等各個領域。這些國安法案不僅涵蓋叛國、間諜活動、恐怖主義等行為,更擴展到經濟、軍事、教育等層面。美國構築了保護自己的「鐵布衫」,卻不允許中國堵上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他們維護自己國家的安全毫不手軟,卻對中國維護國家安全極盡詆毀抹黑,完全是雙重標準。

對香港市民來說,港區國安法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個人,廣大港人完全可以放心,全國人大在審議草案的《說明》中已經清晰指出,為香港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針對的只是極少數犯上嚴重暴力、分裂罪行的人。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基石,港區國安法是為了保護國家、保護香港、保護港人。香港市民只要沒有參加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或勾結境外勢力的活動,實在沒有任何理由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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