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穎怡 香港廣西社團總會執行會長
國家安全是社會穩定及經濟民生發展的前提,維護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政府的基本責任和權利,故此世界各地幾乎也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絕不應成為國家在國家主權安全方面的缺口。
事實上,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曾經多次強調,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然而,香港回歸祖國23年來,遲遲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體制、機制及法制上存在很大的缺失,讓不少別有用心的勢力有機可乘。
近幾年,一些鼓吹「獨立」的分裂國家勢力不斷發展,違法的暴力政治行動愈來愈多,香港反對派政客勾結外部政治勢力亦顯得愈來愈肆無忌憚,美國去年更甚至通過了《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進一步干預及介入香港事務。由此可見,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所受到的衝擊愈來愈大,而現行的法例絕不足以應付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方面的新挑戰,中央有必要加強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體制、機制及法制建設,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缺口,讓社會恢復穩定的常態,止暴制亂,撥亂反正。
國家安全是國家事務,雖然中央透過《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但絕不等於中央放棄了主動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與權利,在特區政府目前缺乏足夠的政治能量,而外部勢力的介入愈來愈激烈的情況下,中央絕對有理據主動出擊,主動制訂港區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包括恐怖主義活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中央主動立法保障國家安全,毫不意外地引起了外部勢力及本地反對派的激烈反對。但對於普羅大眾來說,大家不妨冷靜想一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對市民大眾的生活有什麼影響呢?絕大多數市民也不會參與恐怖主義活動、不會勾結外國勢力、不會參與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他們又怎會受到港區國安法的影響?相反,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嚴重危害國家的行動將會被嚴厲禁止,香港社會可望更加穩定,更加有利經濟的發展及民生改善,對於普羅大眾來說,他們的切身利益只會得到更大保障,香港的下一代也會有更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