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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不應該是「無牙老虎」

2020-06-09

黃楚標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對於港區國安法立法,目前各方的關注焦點,在於立法的具體條文如何釐定,如何界定罪行、如何確定罰則、如何執法、如何司法審理等等。韓正副總理指出,立法的基本原則是保障絕大多數、阻嚇懲治極少數。因此,港區國安法應該法律條文清晰、執法量刑標準明確可執行,具有充足的阻嚇力,不能成為「無牙老虎」。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加緊進行港區國安法立法工作,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都通過不同的方式,表達對立法的意見和建議,但反對派也不遺餘力地攻擊國安法立法。

這次立法工作在香港社會引起高度關注,支持立法的民意非常高,有組織在短短8天內徵集到近300萬名市民簽名支持。這個支持度,顯示越來越多市民對過去近一年的黑暴和社會亂象深惡痛絕。

至於對香港穩定發展有舉足輕重影響力的工商界,這次也非常積極表達支持港區國安法。因為工商界都知道,沒有國家安全、沒有穩定的社會環境和營商環境,生意是沒法做的。絕大多數市民和工商界人士的支持,是港區國安法的堅實民意基礎,港區國安法立法要對市民和工商界形成足夠有力的保護。

保護絕大多數 懲治極少數

保護絕大多數,就要精準防範、制止、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

首先,對於涉及四類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活動和外部勢力干預的行為和活動,港區國安法條文要盡可能作出具體清晰的規定,盡可能不留死角、減少灰色地帶,定罪標準清晰,令執法者有更加明確的法律依循。

其次,執法工作可以香港執法機構為主,國家的國安機構提供全面指導、幫助。以警隊為骨幹的香港執法機構,總體上是盡忠職守的,是可以依靠信賴的,但始終在國家安全執法上缺少必要的經驗,需要國家國安機構的指導和幫助;同時國安執法涉及廣泛的國際、對外層面的事務,也必須由國家指導幫助。

設特別法庭 法官要宣誓效忠

第三,涉及國安法的司法操作,是極為關鍵的一環。香港司法機構的判決多有爭議,在過去幾年處理「佔中」、旺角暴亂和修例風波的案件中,引發的社會爭議和不安更多。鑒於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尤其牽涉國家主權安全,法官的國家效忠是必須考慮的關鍵因素。因此,建議設立專門審理有關國家安全案件的特別法庭,由中國籍法官組成,而且特別法庭的法官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制度保障,是國安法的應有之義。

總之,港區國安法立法清晰可行、有足夠阻嚇力,絕大多數市民和工商界就越放心,反對派和外部勢力就越沒有誤導、恐嚇市民的空間,對極少數企圖以身試法的人,防範力、打擊力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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