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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美《自治法案》 中央特區或反制

2020-07-04

香港文匯報訊 針對美國國會日前通過所謂《香港自治法案》,特區政府昨日發聲明,對此表示強烈反對,又強調特區政府並不會被所謂法案和「制裁」阻嚇,有關行徑只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在需要時或會採取反制措施。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再次敦促美國國會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法案內容及所謂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法案及所謂的『制裁』並不會阻嚇我們,只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

發言人批評,美國立法機關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接連通過法案,針對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香港特區,公然違反國與國之間的義務和尊重。國家安全立法對任何國家而言都屬中央政府事權。「我們對美國立法機關明顯持雙重標準的表現深表遺憾。」

他國無權干預中國內政

發言人表示,應提醒那些仍然不了解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訂明,香港特區是中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香港特區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完全是中國內政,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該等內部事務。

發言人指出,有美國國會議員稱通過法案是回應香港進行國家安全立法,這是完全錯誤的。「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的香港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突顯,特別是自去年6月以來不斷升級的暴力和社會混亂情況,8天內近300萬香港人透過簽名行動展示他們支持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這個及時、合情和合理的決定。」

發言人重申,香港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針對極少數人,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為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穩定作出必要和及時的決定。該法律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

「我們重申法案的『制裁』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我們促請美方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事,避免採取可能會影響金融機構正常運作及眾多客戶的舉動。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在需要時或會採取反制措施。」發言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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