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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DQ理據 求外國制裁香港

2020-07-31

無簽確認書•超區

岑敖暉:我無意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亦無意圖繼續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法律。我於今年2月到訪丹麥只屬一般意見交流,旨在探討世界各地人權狀況。

選舉主任:岑敖暉曾在facebook表明,到訪丹麥參與會議和公開活動旨在懇請有關機關落實《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讓其政府有法律基礎制裁香港官員及警務處人員,足見他曾明顯地請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特區事務。

岑敖暉:《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旨在保障人權,如同基本法的部分條文。

選舉主任:岑敖暉的回覆等於認為兩部法律均有保障人權的條文,故同意若基本法下所保障的人權被侵犯,可由外國透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香港特區政府,此觀點完全無視基本法和香港法例下已有處理有關事宜的機制。

岑敖暉:我清楚明白香港國安法條文的要求,將繼續守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

選舉主任:岑敖暉有份聯署及發表抗爭派參選人的立場聲明,指稱會「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並同時聲稱原有法例已足夠充分維護國家安全,令人質疑他無視基本法中需盡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憲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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