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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藍DQ理據 的確反對國安立法

2020-07-31

無簽確認書•新界東

何桂藍:我「不同意」自稱抗爭派及簽署抗爭派參選人的立場聲明,就等同於在原則上反對香港國安法,但我反對香港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及執行,因香港國安法多處「牴觸」基本法條文、「衝擊」獨立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各項自由

選舉主任:何桂藍的回覆可以肯定她的確反對香港國安法立法,而有關聲明發表時,香港國安法已在港實施,而聲明中的「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代表她將不計後果地反對香港國安法,令人懷疑她是否真誠擁護、推廣及支持「一國兩制」的基礎原則,及會否真誠擁護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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