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進行人民幣在服務貿易領域跨境使用試點,並逐步推開至全部試點地區。
◆支持建立人民幣跨境貿易融資和再融資服務體系。
◆支持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
◆具條件試點地區可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機構可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境外投資試點。
◆符合條件的內、外資機構可申請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參與國內人民幣銀行卡清算市場。
◆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可申請結售匯業務資格,開展外匯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實施資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試點地區可增加跨境支付牌照的許可數量。
整理:海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