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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子手記:為買不到的商品賣廣告

2020-08-18

文公子

近兩個星期,香港電視台的晚上黃金時間,都被恒大汽車的恒馳新能源汽車系列廣告佔據,恒馳並在各大報章刊登頭版廣告,相信不少香港消費者都會見到。

廣告有概括介紹整個系列的,也有介紹個別型號的版本;然而,最奇怪的是,廣告內有文字聲明,指出該產品暫時未在香港市場發售。

為何要為消費者在市場買不到的產品,大灑金錢去賣廣告?

如果是要為即將推出的產品造勢,不少產品都試過,稱為預告式(Teaser)廣告,但通常長度只是幾秒到15秒不等,以節省成本,令預算更能用得其所。而近年不少預告式廣告,都用於吸引觀眾到網上觀看完整版本,或搜尋更多關於產品的資料;而恒馳汽車的個案,廣告播放的時間都不是短版本,似乎並非預告式廣告。

有時,商品可能因為當地的分銷商不肯售賣,以致未能進入市場。此時,產品就會有可能大打廣告,令消費者產生需求,造成要求分銷商上架售賣的市場壓力。這種由消費者帶動的需求,名為營銷拉力(Pull)與分銷商向消費者促銷的營銷推力(Push)正好相反。

另外一種不在市場售賣,但又大打廣告的原因,是想借助廣告的蔓延效應(Spread-over Effect),造成「出口轉內銷」的效果。例如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時,當時不少珠三角的居民,都可以用天線接收到香港電視節目,因此,不少內地產品,雖然不在香港發售,但也都透過在香港電視打廣告,以建立產品國際化和優質的形象。後來,由於內地有線電視出現,將香港的電視節目收編其中,在廣告時段,改播內地廣告,才令香港的電視廣告效力大不如前;然而,香港電視台亦沒有「坐以待斃」,推出節目冠名贊助的廣告套餐,在播放節目時將廣告商的品牌,放在上角位置,亦因而挽回不少生意。

對於恒馳的例子,相信是涉及投資價值包裝的需要。擁有恒馳汽車業務的香港上市公司恒大健康(股份代號0708),在7月27日發出通告,建議將公司改名為中國恒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並在8月3日再發通告,宣布發布六款新車;而電視廣告正好是配合上市公司的業務發布,在當晚鋪天蓋地出街。

該系列廣告的目標受眾,明顯不是消費者,而是投資者。而今次的廣告投資是否明智?在建立品牌上,相信是正面的,但對於股價能否正面反映其投資價值,就要看市場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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