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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言:監察司法及量刑 防政見凌駕法治

2020-09-18

近期法院量刑過輕的情況越趨普遍,更有部分法官多次放生暴徒,特區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早前就撰文批評本港司法機構存在各種弊端。多名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均認為,法官審案時難免有個人政治傾向,為防止政治凌駕法治,司法機構必須改革,包括成立監察司法及量刑委員會等,相信只要指引清晰,就能避免法官在處理相同控罪及類似案情的判刑時出現太大偏差,挽回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

退休裁判官、大律師黃汝榮批評,司法機構諸多弊病,更逐漸出現政治凌駕法治的情況,有政治傾向的法官有能力影響案件裁決。

現機制個人操作空間過大

他舉例說,法官在審訊過程中會引導陪審團,但不少法官可以「正話反說」或「反話正說」的方式,將陪審團引導至特定方向。同時,法官在審案前會先就呈堂證物進行聆訊,若該法官存心放過被告,可在此階段拒絕對被告不利的證物成為呈堂證供。

有近20年裁判官經驗的黃汝榮認為,警方絕大多數情況下會有足夠證據才作出起訴,惟近日不少法官都立場先行,不斷為被告創造答辯理由及釋放藉口,令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大減。

自由裁量過甚 判刑屢欠阻嚇

他直言,香港的法官近85%都是「黃色立場」,經常因為同情被告的立場而影響判決。為避免有關情況,他認為設立監察司法及量刑委員會值得考慮,有助加強民間對司法機構的監察程度,為日後其他改革立下基礎,「始終行出第一步就是好開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大律師丁煌指出,自去年6月以來香港出現不斷升級的暴力、混亂狀態和社會騷動情況,相關刑事案件的嚴重性不言而喻,但一系列判刑結果令市民失望。

他直言,眾多刑事案件的刑期都只能依賴法官的酌情權而定,但如今與修例風波相關的嚴重案件不斷增多,建議律政司向高等法院提請,制定與修例風波有關的刑事案件的判刑指引,避免判刑的不穩定性和量刑差距,損害法律的可預見性和法庭威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亦認為,為確保被告獲公平審訊,特區政府應成立監察司法及量刑的委員會,負責調查針對法官判案的投訴,及定期檢討判刑指引。

■香港文匯報

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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