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傑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經管學院教授 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2010年代上半段,深圳經濟轉型,實現新一代創新產業對傳統的模仿型產業的替代。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崛起做得很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從經濟轉型的理念看,比較早地提出了有質量的穩定增長的轉型政策主張,經過多輪轉型實踐,深圳上上下下對走創新轉型道路認識已經比較統一,行動比較自覺。
二是對轉型過程中如何發揮市場、企業與政府作用有比較清楚的認識,在以改革創新推動經濟轉型與產業升級方面有了比較豐富的實踐和以往的成功經驗。比如,1987年的《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科技人員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暫行規定》,1994年深圳市科技局頒布的《深圳市技術入股暫行規定》和《深圳市技術分紅暫行規定》,使剛剛起步的深圳有了很強的人才吸引力。
再比如,深圳依國際慣例最早建立無形資產評估事務所並推出管理辦法,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和解決創新形成的無形資產入股障礙方法有很好效果,民營高科技企業也因此而蓬勃發展,等等。
深圳新一代信息產業政策的主要內容是:政策目標,突破關鍵技術,強化自主創新,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產業融合。組織方式,集中政府資源。
比如,設立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和具體辦事機構,統籌各部門資源。從2011年起,連續5年共計25億元人民幣,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核心技術攻關、創新能力提升、產業鏈關鍵環節培育和引進、重點企業發展、產業化項目建設等方面。
儘管對這一時期深圳的轉型政策進行系統性評價還嫌時間過早,但仍可初步判斷,深圳的轉型政策是有明顯時代特點的混合型政策,適度集中政府行政資源,支持市場整合,引導企業進行創新轉型。
當然,每年5億元的政府財政支出相對於2,000億元規模且在滾動成長的產業,說是杯水車薪並不誇張。政府對轉型政策能夠成功的信心應當來自於,政府可以洞見到個別企業觀察不到的稟賦優勢信息,並通過產業政策方式支持特定產業的發展。
很顯然,這是深圳25億元財政投入五年滾動能夠取得成效的關鍵。
深圳轉型升級政策能夠取得成功,與政府與創新網絡建設關係也很密切。深圳轉型政策的有效性與創辦公共研發機構和共有知識共享有很大關係,看似嘉年華的IT領袖峰會則發揮了重要的新思想交流碰撞,實施與驗證的作用。
事實上,從研發投入的結構看,我國政府研發投入佔全部研發投入的比重只有20%左右,與美國有10個百分點左右的差距。這說明我國政府在基礎研究方面的研發投入力度大大弱於美國等發達國家,需要進一步加強,以增強我國技術創新的原發動力。
(走向世界城市前沿的深圳系列六之五,未完,明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