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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派操弄「12逃犯」事件踐踏法治混淆是非

2020-09-15

龍子明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創會主席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

12名涉嫌暴動、觸犯香港國安法等罪名的反中亂港分子,早前企圖偷渡台灣時非法越境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拘捕。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早前就「12瞞逃」事件發聲明之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奧塔格斯在網上發帖文指,疑偷渡出境在內地被捕的12名港人是「民主活動人士」云云。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日表示,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9月13日已經發布情況通報,有關人員因涉嫌偷越國境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汪文斌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說三道四,敦促美方切實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

違反內地法律要按內地法律辦

此次被捕的12 人中,有11人被本港法庭頒令不准離港,有3人被通緝。其中包含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洗黑錢罪行的李宇軒,另外有4人是「屠龍小隊」成員。消息指,大規模及有組織的偷渡運作,幕後黑手是台灣神秘牧師黃春生。黃春生與李登輝關係密切,自去年6月香港爆發暴亂以來,他一直出錢出力支援香港黑暴,目前已經幫逾200名暴徒潛逃台灣。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指出該12人不是「民運人士」,這是「核查事實」後擲地有聲的說法。

攬炒派把內地警方依據內地刑法處理本港偷渡者,硬指為內地警方「濫用香港國安法」,企圖製造內地警方「跨境執法」的幻象,借此危言聳聽、恐嚇港人,令部分不明真相的市民對內地執法部門、對香港國安法產生不必要的恐懼和仇恨。

被捕者中雖然有人偷渡前是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在香港被捕,但內地執法的根據,是中國刑法第322 條,查處這12人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發生在事發水域的任何違法犯罪行為應由內地警方管轄。中國內地海警對相關涉嫌違法犯罪的船隻及人員進行調查,其做法合法合理。攬炒派製造所謂「內地與香港聯合執法」,企圖為違反內地法律的非法越境者張目。

抹黑內地合法執行警務居心叵測

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朱凱Y日前安排一群自稱為被捕者「家屬」的蒙面人舉行記者會,全部身穿黑衣戴黑超蒙面,聲言要內地放人。市民質疑這班人係「戲子」,直斥攬炒派與蓬佩奧媕野~合,蒙面人記者會根本是做戲呃市民。有攬炒派區議員發起聯署,促請港府盡快向中方提出交回被扣留的12名港人,攬炒派顛倒是非黑白,妄言要內地在未經司法程序之下放人,這是把逃犯當「好人」吹捧。

12名港人是涉嫌偷渡犯,並在內地海域被捕,內地有司法管轄權,攬炒派卻在未經司法程序之下妄言要內地「放人」,完全是踐踏法治,混淆是非。攬炒派去年大肆抹黑修訂逃犯條例,更製造連場黑暴,結果拖垮修例,令香港至今仍無法與內地、台灣等地循正式的法律途徑移交逃犯;如今攬炒派卻叫囂「內地放人回港」,實際全無法律基礎可言。攬炒派再一次暴露出為求私利極盡虛偽的醜陋面目。有被捕者親友稱,去年攬炒派推年輕人參加暴亂做炮灰,如今又把他們當成勾連外力的棋子,直斥攬炒派「都係你]害死班年輕人!」

攬炒派與境外勢力互相配合,胡說「內地與香港聯合執法」「『濫用』香港國安法」云云,這些講法根本是偷換概念。抹黑內地海警合法執行警務,居心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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