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納福特被揭發洗黑錢後仍可進行交易。 資料圖片
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於1992年成立「可疑交易報告」(SAR)制度,接收銀行對涉嫌不當交易的通報,但不少銀行被指忽視有問題交易,只倚賴在網絡搜尋來查明客戶身份,或是只在傳媒揭露洗黑錢案件或政府正式展開調查後,才遞交SAR。
根據美國財政部規定,銀行發現可疑交易後,需於60日內呈交報告,不過ICIJ披露的SAR中,從進行可疑交易起至銀行遞交報告所相隔的日子,平均長達166日。
洗錢疑犯交易 僅通報了事
以摩根大通為例,該行多宗可疑交易均在被發現後數年才呈交SAR,其中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前競選經理馬納福特,早在2013年12月已最少被摩通8次報告可疑交易,涉款逾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但摩通直至馬納福特後期因涉嫌洗黑錢辭職後,仍繼續為他處理交易,只向財政部通報了事。馬納福特最終在2018年被控逃稅罪成。
聯邦調查局前探員格爾曼形容,在「911」恐襲後,SAR已不再是辨識個別交易來制止洗黑錢的制度,更傾向是大範圍情報收集項目。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