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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心政策去年逐步落實

2020-10-27
■中區政府合署。 資料圖片■中區政府合署。 資料圖片

在「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提出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2017年的《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與《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去年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均貫徹「十三五」的主張。有法學教授認為,香港有優勢做仲裁中心,惟去年的黑暴和近來攬炒派勾結境外勢力,也自毀香港法治基石,不利成為國際仲裁中心,呼籲香港法律界必須加快加入大灣區,與內地法律界作互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表示,為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建設帶來的機遇,律政司於2019年成立了普惠避免及解決爭議辦公室,負責統籌推動香港成為主要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樞紐的措施。

同年4月,特區政府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簽訂具開創性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讓香港成為內地以外的第一個司法管轄區,由指定仲裁機構和常設辦事處管理、以香港特區為仲裁地的當事人可就仲裁程序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

同年9月,特區政府又與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簽署《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就大灣區法律交流與互鑑的框架安排》,促進兩地進行法律交流與協作,一同建設及完善大灣區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至於「一帶一路」方面,律政司去年與國家商務部和國資委合作,為內地企業與香港法律界構建三方的常設交流平台,首項活動是去年11月在北京舉行的「『一帶一路』的法律挑戰與策略研討會」,取得不少進展,多項政策、措施均在2019年落實。

法律樞紐耗時9年未完工

不過,仍有多項政策和措施仍未正式上馬,比如前中區政府合署重建成法律樞紐的計劃早在2011年經公眾諮詢後釐定,結果耗時9年,至今仍未完工;而起初旨在解決「一帶一路」爭議的電子平台「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eBRAM)」,鄭若驊2017年提出以來,現時唯一公開成果只有今年特區政府委任開發處理小額糾紛的「新冠病毒網上解決爭議計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直言,內地多個城市力爭成為國際仲裁中心,例如2018年《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選擇在北京、廣東、西安三地設立國際法庭處理相關糾紛;今年10月1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更指出,深圳未來發展要「以經濟特區國際仲裁機構為基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健全國際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

傅健慈表示,仲裁服務是兵家必爭之地,香港若不急起直追,或會流失寶貴的機會。他認為,香港要成為國際仲裁中心先要解決內部問題,尤其去年黑暴亂港、今年又時有逃犯與境外勢力勾結唱衰香港:「中央本來覺得香港有能力(做仲裁中心),但點知我]自毀賴以成功的法治基礎。」

港律師有機會灣區執業

不過,傅健慈強調中央顯然未有放棄香港,比如國務院辦公廳本月22日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提供了大灣區執業考試及業務範圍等規定,讓香港的執業律師和大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後,可在大灣區內拓展專業法律服務。

他直言,香港法律界不要再做「井底蛙」,加快加入大灣區,與內地法律界作互補:「香港律師、大律師仲有優勢,佢]有國際仲裁儭g驗、兩文三語亦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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