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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可申房委會緩遷通知書

2020-11-2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新冠疫情下不少人被迫放無薪假甚至失業,而香港房屋委員會昨日宣布,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以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有關申請獲批,本月至明年3月期間將會暫緩向有關租戶發出通知書。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鑑於新冠疫情影響,已於今年5月至10月期間,對有短暫經濟困難無法繳交租金的租戶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因應疫情持續,經濟環境及就業情況繼續受到影響,房委會決定延長有關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措施,希望可以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

此外,發言人表示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計劃下,合資格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的租金,為期兩年,「房委會每兩年覆檢租援受助人的資格,以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 發言人強調,房委會亦會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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