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偉傑 時事評論員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等人在法庭親口承認去年6·21煽動及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3人被法庭判監,彰顯法治精神。但是歐美得知他們的「棋子」被收監後,即時以「主人」身份出來說三道四,要求特區政府放人。歐美政客憑什麼要求放人?
首先,跑出來的「主人」是「肥彭」彭定康。彭氏做完「末代港督」後,經常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無風起浪,推波助瀾。今次,肥彭又指法庭對黃等人判刑,等同「將香港鎖上手銬」,他還呼籲英國國會議員團結一致,協助黃等無罪釋放。試問肥彭作為「舊電池」政客,在英國還有多少影響力,大家心中有數。香港早已不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在香港無任何角色,有何權力和資格對香港的司法機構指手畫腳,這不是在破壞英國尊重司法獨立的傳統?
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亦對黃之鋒等人的判決「表示震驚」,更批評法庭審訊屬不公平審訊,抹黑中央消滅異見、摧毀港人的自由自治。佩氏的言行才令人震驚。本港法庭的審訊、裁決依足法律程序,根本不存在中央干預司法的問題。黃之鋒等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自己親口承認控罪,絕無「用槍指住腦袋認罪」的情況出現,佩氏所謂的「不公平審訊」有何憑證?
黃之鋒等人承認控罪,希望裁判官網開一面,判處較短的刑期。歐美政客挺身撐黃之鋒等人,情況就像主子帶狗散步,狗隻咬傷他人一樣,主子不責怪自己的狗隻,反指別人把狗關起、以免狗再傷人不對。
這就是典型的惡人先告狀。難怪一向以來,黃之鋒等人囂張狂妄,無法無天。現在判他們入獄,就是告訴他們及其主子,香港是法治之區,違法就要付出代價,主子也保不了傷人的惡狗。